广州市普粤财税咨询有限公司
重要通知 :
税率查询
财税专题
会计之家
法规解读

关于调整固定资产分类的通知

——更新时间:2012-11-21 09:15:41 点击率: 3563

文号:国税函[2005]68l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扬州税务进修学院:
  为做好国税局系统财务核算和固定资产管理工作,根据《国标代码》的分类原则和国家税务局系统的实际情况,在财务核算和固定资产管理软件升级项目中,对固定资产分类和固定资产卡片进行了相应调整。现将新的固定资产分类标准和固定资产卡片格式明确如下:
  一、固定资产分类
  国税系统固定资产分为房屋及建筑物、一般设备、专用设备、文物及陈列品、图书和其他固定资产六大类。
  (一)房屋及建筑物类资产
  房屋及建筑物类资产,是指各级国家税务局拥有占有权或使用权的土地、房屋、建筑物及其他附属设施。包括土地、办公用房、职工宿舍和其他建筑物4个子目。
  1、土地,指其上无建筑物、有专门用途、并已办理土地证的空地。包括农场,果园和其他土地3个细目。
  2、办公用房,指用于办公的房屋、建筑物及附属设施。
  3、职工宿舍,指职工宿舍及其附属设施等。
  4、其他建筑物,除上述以外的建筑物。包括:
  (1)税务学校。
  (2)培训中心。
  (3)招待所。
  (4)其他。
  (二)一般设备类资产
  一般设备类资产,指用于税收业务工作的通用性设备。包括10个子目。
  1、交通工具。
  (1)小轿车。
  a、普通轿车,是指排汽量2.5升以下(含2.5升)的小轿车。
  b、高级轿车,是指排汽量2.5升以上的小轿车。
  (2)越野汽车,吉普类汽车。
  (3)大轿车,指车内座位在20个以上或车长在6米以上的旅行车。
  (4)二十座以下旅行车,指旅行车型的各种封闭式车辆。包括:
  a、旅行面包车。
  b、微型客车。
  c、其他旅行车。
  (5)货车,指大货车、小货车、厢式货车、轿货车等。包括:
  a、普通货车。
  b、厢式货车。
  c、轿货。
  (6)摩托车,指两轮摩托车、三轮摩托车(不包括后三轮货运摩托车)。
  (7)其他机动车,指除上述以外的机动车辆。
  (8)机动船舶,指用于税收业务工作的机动船舶。
  2、计算机类设备,指服务器、台式计算机、便携式计算机、打印机和网络设备等通用设备。
  (1)服务器。
  a、大型机。
  b、中型机。
  c、小型机。
  d、Pc服务器。
  (2)台式计算机。
  (3)便携式计算机,是指笔记本型计算机、掌上型计算机等。
  (4)网络设备,是指计算机网络使用的设备。包括:
  a、路由器。
  b、交换机。
  c、集线器。
  d、调制解调器。
  e、拨号服务器。
  f、复用接入设备。
  (5)打印机,指各类计算机用打印设备。包括:
  a、针式滚桶打印机。
  b、针式平推打印机。
  c、喷墨式打印机。
  d、激光打印机。 
  e、其他打印机。
  (6)小型存储设备,指计算机用外置的存储设备。
  a、外置可擦写光驱。
  (a)CD-write刻录机。
  (b)DVD刻录机。
  b、移动存储设备。
  (a)活动硬盘。
  (h)u盘。
  (c)磁卡写卡器。
  (d)其他小型存储设备。
  (7)大型存储设备。
  a、磁盘阵列。
  b、磁带存储设备。
  (a)外置磁带机。
  (b)磁带库。
  c、光盘库。
  d、其他大型存储设备。
  (8)UPS电源。
  (9)显示器,指计算机用显示设备。
  a、CRT显示器。
  b、液晶显示器。
  c、等离子显示器。
  d、其他显示器。
  (10)扫描仪。
  a、手持扫描仪。
  b、平板扫描仪。
  c、高速扫描仪。
  (11)计算机软件。
  a、系统软件。
  b、应用软件。
  c、其他软件。
  (12)安全设备,计算机网络用安全设备装置。
  a、防火墙。
  b、入侵系统。
  c、加密机。
  (13)其他计算机设备。
  3、复印机。
  4、传真机。
  5、通迅设备。
  (1)无线通迅设备。
  a、无线电话机。
  b、无线对讲机。
  c、车船载无线电话机。
  d、其他。
  (2)电话通迅设备。
  a、电话机。
  b、电话交换设备。
  c、电话中继设备。
  d、其他。
  6、照相机及器材。
  (1)光学照相机。
  (2)数码照相机。
  (3)照相机镜头。
  (4)其他照相机械及器材。
  7、视频设备。
  (1)电视机。
  (2)影碟机。
  (3)摄、录像机。
  a、录像机。
  b、摄像机。
  c、摄录一体机。
  d、其他。
  (4)监视器,指视频用各类监视设备。
  (5)监视器。
  (6)幻灯机。
  (7)投影仪。
  a、光学投影仪。
  b、激光投影仪。
  (8)其他视频设备。
  8、音响设备。
  (1)录、放音机。
  (2)CD机。
  (3)音频功率放大器设备。
  (4)音响电视组合机。
  (5)无线话筒设备。
  (6)其他音响设备。
  9、锅炉设备。
  (1)取暖锅炉。
  (2)饮水锅炉。
  (3)其他锅炉设备。
  10、其他一般设备,指以上各类项目中未包含的一般设备。包括:
  (1)家具用具。
  a、台、桌(含成套的桌椅用具)。
  b、椅。
  c、沙发。
  d、橱柜。
  e、架类。
  f、床类。
  (2)制冷设备。
  a、冰箱、冰柜。
  b、冷藏箱柜。
  c、冷库制冷设备。
  (3)空气调节电器。
  a、房间空调器。 
  b、房间取暖器。
  c、其他空气调节电器。
  (4)洗衣设备。
  a、家用洗衣机。
  b、专业洗衣设备。
  c、脱水机和干衣机。
  d、熨衣机。
  e、其他洗衣设备。
  (5)照明电器。
  a、室内照明灯具。
  b、场地用灯。
  c、舞台灯具。
  d、除害虫用灯。
  e、其他照明电器。
  (6)其他一般设备。
  (三)专用设备类资产,指各种具有专门性能和专门用途的设备。
  (四)文物及陈列品类资产,指各级国家税务局接管、接受捐赠或购置的具有特别价值的文物和陈列品。包括:
  1、文物。
  2、陈列品。
  (五)图书类资产,指统一管理、使用的图书等。
  (六)其他类资产,指以上各类未包含的固定资产。包括:
  1、文体设备。
  (1)乐器。
  (2)体育器材。
  2、卫生所用医疗器械。
  3、厨房设备。
  (1)烹调器具。
  (2)餐具洗涤设备。
  (3)其他。
  4、卫星电视接收设备。
  5、其他。
  二、固定资产卡片格式
  (一)土地类资产卡片格式如下:
  固定资产卡片(土地类)
  资产名称  资产类型 资产代码
  地  址 土地使用证号 国标代码
  购置日期 征地面积 单  价
  资产金额 使用类型 公用资产来源
  使用部门 保管人 制卡人
  制卡日期 记账日期 凭证号
  备 注
  (二)房屋及建筑物类卡片
  固定资产卡片(房屋及建筑物)
  资产名称 资产类型 资产代码
  地  址 土地使用证号
  建筑结构 批准立项机关 批准立项文号
  购置日期 房屋产权证号 国标代码
  征地面积 征地费用 建筑面积
  使用人数 人均面积 单位造价
  资产金额 其中:装修费用 中财拨款
  其他收入 资产来源 使用状态
  使用类型公用使用部门 保管人
  制卡日期 制卡人  审核人
  记账日期  凭证号
  综合办公用房建筑面积附加信息(计量单位:平方米) 
  办公用房   公共服务用房 设备用房
  服装装备房 票证库房 资料档案室
  数据处理中心 征收大厅用房 附属用房
  人防工程面积 食堂面积 车库面积
  备  注
  (三)交通工具部分卡片
  固定资产登记卡片(交通工具)
  资产名称 资产类型 资产代码
  购置地点 资产型号 汽车牌照号
  机动车登记证书 大架子号 发动机号
  VIN代码 排气最 载重量(座位)
  单  价 其他费用 资产金额
  购置日期 国标代码 使用状态
  使用类型公用使用部门 资产来源
  保管人 制卡人 制卡日期
  审核人 记账日期 凭证号
  车辆用途 备 注
  行驶里程
  (四)计算机部分卡片
  固定资产登记卡片(计算机设备)
  资产名称 资产类型 资产代码
  资产型号 CPU型号 内存容量
  硬盘容帚 显示器类型 显示器尺寸
  资产数最 资产单价 资产金额
  使用状态 使用类别公用(个人)资产来源
  使用部门 存放地点 购置日期
  保管人 制卡人 制卡日期
  审核人 记账日期 凭证号
  国标代码 备  注
  (五)计算机附属设备卡片
  固定资产卡片(计算机附属设备)
  资产名称 资产类型 资产代码
  资产型号 打印机类型 购置日期
  资产数景 资产单价 资产金额
  国标代码  使用状态使用类别公用(个人)
  资产来源 使用部门 保管人
  制卡人 制卡日期 审核人
  记账日期 凭证号
  备 注  
  (六)固定资产卡片(除前五种以外的固定资产卡片)
  固定资产卡片
  资产名称 资产类型 资产代码
  资产型号 购置日期 国标代码
  资产数量 资产单价 资产金额
  使用状念 使用类别公用(个人) 资产来源
  使用部门 保管人 制卡人
  制卡日期 审核人 记账日期
  凭证号 备  注



版权所有: 广州市普粤财税咨询有限公司 粤ICP备-05080835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159号富星商贸大厦西塔17楼D单元 邮政编码: 5106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