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内容: 甲将自己的房屋(坐落在县城)以10万元每年的价格出租给乙,乙同时将承租的房屋以15万元每年的价格转租给丙。请问如何缴纳房产税? |
回复意见: 根据现行房产税政策,房产税由房屋产权所有人缴纳。房产出租的,应由出租人按租金收入的一定比例缴纳房产税,对承租人将房产转租的,其转租收入不再征收房产税。 |
国家税务总局 2009/10/26 |
版权所有: 广州市普粤财税咨询有限公司 粤ICP备-05080835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159号富星商贸大厦西塔17楼D单元 邮政编码: 5106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