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普粤财税咨询有限公司
重要通知 :
税率查询
财税专题
会计之家
会计制度

财政部关于印发《新旧社会保险基金会计制度有关衔接问题的处理规定》的通知 财会[2017]29号

——更新时间:2017-12-18 02:04:51 点击率: 3233

财会[2017]29号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为适应社会保障体系建设需要,进一步规范社会保险基金的会计核算,提高会计信息质量,我部修订印发了《社会保险基金会计制度》(财会〔2017〕28号)。修订后的《社会保险基金会计制度》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为确保新旧制度顺利衔接、平稳过渡,促进新制度的有效贯彻实施,我部制定了《新旧社会保险基金会计制度有关衔接问题的处理规定》,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执行中有何问题,请及时反馈我部。

      附件:新旧社会保险基金会计制度有关衔接问题的处理规定

财政部      

2017年11月28日




版权所有: 广州市普粤财税咨询有限公司 粤ICP备-05080835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159号富星商贸大厦西塔17楼D单元 邮政编码: 5106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