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注册会计师协会: 为了指导注册会计师结合被审计单位和审计业务的具体情况,在必要时发表恰当类型的非无保留意见,提高审计质量,我会研究起草了《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问题解答第16号——审计报告中的非无保留意见(征求意见稿)》。目前已组织专家进行论证,并对意见进行讨论吸收,形成征求意见稿。请组织征求意见,并于2021年1月12日前将书面意见反馈我会。 联系人:中注协专业标准部段姝,史文静 联系电话:010-88250206,88250213 邮箱:standards@cicpa.org.cn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6号院2号楼 邮编:100039 附件:1.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问题解答第16号——审计报告中的非无保留意见(征求意见稿) 2.《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问题解答第16号——审计报告中的非无保留意见(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 2020年12月2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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