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7号
为加强信用评级业务自律管理,进一步规范信用评级机构的信息披露行为,完善信息披露要求,提高信用评级业务的透明度,根据《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令〔2008〕第1号)、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17〕第7号文件及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以下简称“交易商协会”)自律规定,交易商协会组织市场成员制定了《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信用评级业务信息披露规则》,经交易商协会第三届理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中国人民银行备案同意,现予发布,于2019年8月1日起施行。
附件: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信用评级业务信息披露规则
版权所有: 广州市普粤财税咨询有限公司 粤ICP备-05080835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159号富星商贸大厦西塔17楼D单元 邮政编码: 5106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