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理企业劳动社保的年检服务
——更新时间:2006-10-16 01:35:14 点击率: 7731
一、您的配合
1、资料配合
(1)《营业执照》或行政机关、事业单位(财政拨款)、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2)《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3)有分支机构的单位还应填写《下属分支机构登记表》及分支机构参加社会保险的情况说明并提供分支机构单位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4)有劳务协议的单位,提供与劳务公司签订的劳务协议(复印件)及劳务人员名册(加盖单位公章);
(5)社会保险登记证原件;
(6)劳动合同;
(7)流动人员的《招用流动人员申报表》和《流动人员花名册》;
(8)外籍、台、港、澳人员的《就业许可凭证》;
(9)年审时上月的社会保险基金征收核定单;
(10)年审时上月职工工资表;
(11)残疾人就业年审手册;
(12)公司内部的劳动规章制度。
2、印章配合
年检表盖公司公章,法人签字。
3、温馨提示
(1)所有原始资料必须办理交接手续;
(2)凡是可以不留的原始资料,使用后希望及时提醒归还;
(3)我们一般不允许客户公司印章给我公司员工单独持有,即使持有一般也不能超过24小时,特殊情况必须及时报告我们公司部门负责人,以便我们跟踪管理。
二、我们的工作
1、全面掌握年检登记信息,为年检登记提供全面的咨询;
2、具体办理劳动年审、社保证年审及相关资料、表格的填写;
3、附加责任。
(1)对接收客户的所有原始资料、证件负有保管和及时归还的责任;
(2)对在业务处理过程中获得的客户信息承担保密责任。
三、服务费用
1、会员为人民币 800 元/户;非会员为人民币 1200 元/户。
2、特殊事项的办理费用面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