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纳税人:
为进一步深化税务系统“放管服”改革,优化广州市营商环境,方便缴费人办理社保费业务,根据《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广东地税社保费事项“最多跑一次”清单〉的通知》(粤地税函〔2018〕386号)要求,我局编制了《广州地税社保费事项“最多跑一次”清单》(见附件1),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社保费事项“最多跑一次”,是指缴费人办理《清单》范围内事项,在资料完整且符合法定受理条件的前提下,最多只需要到税务机关跑一次。
二、我局自2018年5月1日起执行《广州地税社保费事项“最多跑一次”清单》,共涉及6大类37项办费事项,具体业务流程按照《广州市社会保险费征收业务指引》办理。纳税人可通过广州市地税局官方网站(办税服务—缴费服务—社保费事项“最多跑一次”专题)查询相关事项的报送资料、办理条件、办理时限及办理流程等信息。
三、在推进社保费事项“最多跑一次”的同时,我局将应积极落实税务总局深化“放管服”的要求,大力推进网上办理,最大程度让缴费人“多走网路,少走马路”。
四、我局将根据政策变化情况及工作实际适时调整“最多跑一次”社保费事项,并在官方网站公布。
附件下载: 1.广州地税社保费事项“最多跑一次”清单
广州市地方税务局
2018年5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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