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否没有取得工会经费拨缴款专用收据就不得税前抵扣
——更新时间:2007-03-27 04:22:23 点击率: 3743
问:我企业按规定计提了工会经费,但没有取得《工会经费拨缴款专用收据》,是否没有取得工会经费拨缴款专用收据就不得税前抵扣?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工会经费税前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0]678号)规定:建立工会组织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按每月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百分之二向工会拨交的经费,凭工会组织开具的《工会经费拨缴款专用收据》在税前扣除。据此,凡不能出具《工会经费拨缴款专用收据》的,其提取的职工工会经费不得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