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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公司是否可以独立享受两免三减半的优惠政策

——更新时间:2007-03-27 05:02:04 点击率: 3968
    问:我司为广东省内的外资企业目前在外省有开办了两家分公司.想请问三个问题:
    1、分公司企业所得税能否与总公司一起合并申报?
    2、独立核算与非独立核算的分公司在企业所得税的缴纳上有不同?
    3、外省当地的国税局说我们的分公司可以独立享有两免三减半的优惠政策,但我们总公司的两免三减半期都已过了,.想问一下我们的分公司还能独立享有两免三减半的优惠政策吗?
    答:1、外商投资企业设立的分公司的企业所得税应与总公司合并申报,由总公司向所在地税务机关缴纳。
    2、外商投资企业设立的独立核算与非独立核算的分公司在企业所得税的缴纳上没有不同,都应由总机构汇总缴纳。
    3、分公司不可以单独计算享受“两免三减半”的定期减免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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