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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税定点商店认定的办税流程

——更新时间:2014-09-11 10:55:08 点击率: 2512

一、标题:
退税定点商店认定的办税流程
二、业务概述:
符合以下条件的企业,可以向海南省国家税务局提出退税定点商店认定申请:
1.中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2.具备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管理信息系统运行的条件,能够及时、准确地报送相关信息;
3.安装并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防伪税控机或者使用普通发票“网上开票系统”;
4.营业面积超过2000平方米;
5.遵守税收法律法规规定,申请资格认定前两年内未发生偷税、逃避追缴欠税、骗取出口退税、抗税等涉税违法行为以及欠税行为;
6.商店经营管理服务规范,符合《百货店等级划分及评定》(国家标准)中达标百货店的要求;
7.具备涉外服务接待能力,能用外语提供服务,商品标签及公共设施同时标注中英文;
8.经营商品品种丰富,基本包含财政部公告2010年第88号附件《退税物品目录》中所列商品。
三、政策依据:
财政部关于在海南开展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政策试点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海南试点管理办法》的公告
四、办理部门:
所在地主管出口退税业务的税务机关
五、纳税人办理时限:
暂时没有内容!
六、税务机关办结时限:
暂时没有内容!
七、办理地点:
所在地主管出口退税业务的税务机关
八、应提供资料:
1.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定点商店认定申请表; 2.营业面积证明材料。
九、办事程序:
暂时没有内容!
十、告知文书:
暂时没有内容!
十一、其他说明:
暂时没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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