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普粤财税咨询有限公司
重要通知 :
税率查询
财税专题
会计之家
实务探讨

房产和车位在同一张证上,缴纳契税时能否享受家庭唯一住房的税收优惠?

——更新时间:2013-05-08 11:14:57 点击率: 4095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屋附属设施有关契税政策的批复》(财税〔2004〕126号)第一条规定:对于承受与房屋相关的附属设施(包括停车位、汽车库、自行车库、顶层阁楼以及储藏室,下同)所有权或土地使用权的行为,按照契税法律、法规的规定征收契税以及第三条规定:承受的房屋附属设施权属如为单独计价的,按照当地确定的适用税率征收契税;如与房屋统一计价的,适用与房屋相同的契税税率。因此,如果您购买的车位和房产是统一计价的,可以适用与房屋相同的税率。



版权所有: 广州市普粤财税咨询有限公司 粤ICP备-05080835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159号富星商贸大厦西塔17楼D单元 邮政编码: 5106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