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向一:科普场所运行开放补助
市科普基地运行补助:2015年6月以前认定并通过考核的市科普基地。
科技资源科普开放补助:国家重点实验室、各类工程技术研究开发中心及高校、科研院所、企业、民办非企业等具有可以向公众开放的科普资源,但没有认定为市科普基地的单位(认定单位是高校的,指其下属学院或独立法人单位)。同一单位只能申报一项。
方向二:专题性科普活动
具有相应活动策划和实施能力,在广州地区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行政、企事业和民办非企业单位。
方向三: 科普作品创作
在广州地区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和民办非企业单位。
方向四: 媒体科普专栏
报纸科普专题宣传:广州地区注册或境内注册、经国家新闻出版署批准在广州设立派出机构的报业单位。
科普类新媒体:广州地区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已经建立科普微信订阅号或科普网站(包括设有科普专栏的网站)的企事业和民办非企业单位。每个法人单位只能申报 1 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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