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司在施工过程中有些零星材料没有取得发票,是否该补开发票入账?在工程结算交纳营业税时,补开发票的金额可否从收入中扣除?
——更新时间:2007-04-16 05:01:40 点击率: 464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规定:“所有单位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个人在购买商品、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支付款项,应当向收款方取得发票。”第二十二条规定:“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不得作为财务报销凭证,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拒收。”你公司应补开发票才能作为工程成本的入账凭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八条规定:“纳税人从事建筑、修缮、装饰工程作业,无论与对方如何结算,其营业额均应包括工程所用原材料及其他物资和动力的价款在内。纳税人从事安装工程作业,凡所安装的设备价值作为安装工程产值的,其营业额应包括设备的价款在内。”补开发票的金额不得从工程款的收入中扣除,应按全额缴纳营业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