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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同内销的出口产品如何计算征税

——更新时间:2007-11-14 11:46:18 点击率: 3890
    问:我公司有一产品不能退税,视同内销处理,它的计税金额应怎样计算,是出口额×1.17%还是出口额除以1.17再×17%?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退(免)税若干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6]102号)的有关规定,属一般纳税人的出口企业视同内销货物计算销项税额公式为:
    销项税额 = 出口货物离岸价格 × 外汇人民币牌价 ÷(1 + 法定增值税税率)× 法定增值税税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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