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普粤财税咨询有限公司
重要通知 :
税率查询
财税专题
会计之家
税收征管

招收下岗职工能否享受税收优惠

——更新时间:2009-06-05 10:13:10 点击率: 3179

  问:招收下岗职工能否享受税收优惠?
    我公司为扩大生产规模,招收了一批下岗职工。请问,我公司能否享受有关的税收优惠政策?


  答:广西国税局12366答:《关于延长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23号)第二条规定,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在新增加的岗位中,当年新招用持《再就业优惠证》人员,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3年内按实际招用人数予以定额依次扣减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企业所得税。定额标准为每人每年4000元,可上下浮动20%。上述税收优惠政策的审批期限为2009年1月1日~2009年12月31日。



版权所有: 广州市普粤财税咨询有限公司 粤ICP备-05080835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159号富星商贸大厦西塔17楼D单元 邮政编码: 5106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