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普粤财税咨询有限公司
重要通知 :
税率查询
财税专题
会计之家
税收征管

企业收取的会员费如何确认收入?

——更新时间:2009-06-17 10:54:45 点击率: 3648
  国税函[2008]875号文件规定:申请入会或加入会员,只允许取得会籍,所有其他服务或商品都要另行收费的,在取得该会员费时确认收入。申请入会或加入会员后,会员在会员期内不再付费就可得到各种服务或商品,或者以低于非会员的价格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的,该会员费应在整个受益期内分期确认收入。


版权所有: 广州市普粤财税咨询有限公司 粤ICP备-05080835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159号富星商贸大厦西塔17楼D单元 邮政编码: 5106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