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普粤财税咨询有限公司
重要通知 :
税率查询
财税专题
会计之家
税收征管

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安置残疾人单位是否可以同时享受多项增值税优惠政策问题的公告

——更新时间:2011-11-28 08:51:12 点击率: 3087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61号
 
 
现将安置残疾人单位是否可以同时享受多重增值税优惠政策问题公告如下:
  安置残疾人单位既符合促进残疾人就业增值税优惠政策条件,又符合其他增值税优惠政策条件的,可同时享受多项增值税优惠政策,但年度申请退还增值税总额不得超过本年度内应纳增值税总额。
  本公告自2011年12月1日起执行。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
  二○一一年十一月十八日


  分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版权所有: 广州市普粤财税咨询有限公司 粤ICP备-05080835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159号富星商贸大厦西塔17楼D单元 邮政编码: 5106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