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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启用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申报表等表单的公告

——更新时间:2016-02-06 02:42:35 点击率: 2596
尊敬的纳税人:

  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财产行为税部分税种申报表的通知》(税总发[2015]114号,以下简称114号文)的要求及工作部署,广东地税电子办税服务厅将在2016年2月1日起上线启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契税等专项纳税申报表,为落实总局的工作部署,现将有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关闭旧版房土申报表

  1月29日晚23:59关闭电子办税服务厅旧版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申报表,涉及功能点包括:土地使用税纳税申报、房产税申报、“涉税事项”菜单中“注销房屋、土地、车船情况登记”、“房屋、土地、车船情况登记及变更”的房屋、土地相关功能。

  二、开启优化版房土申报表

  2月1日00:00开启电子办税服务厅优化版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申报表,涉及功能点包括:城镇土地使用税税源信息采集(优化版)、城镇土地使用税申报(优化版)、房产税税源信息采集(优化版)、房产税申报(优化版)。

  电子办税服务厅“通用申报”渠道申报房产税、土地使用税的功能同步关闭。

  三、其他申报表

  114号文发布的土地增值税有关纳税申报表上线启用时间另行通知。

  有关财产行为税各税种申报表样式、填表说明、解读、培训视频等资料请登陆广东省地方税务局门户网站“财产行为税申报表上线专栏”浏览查阅。

  不便之处,敬请谅解。

  广东省地方税务局

  二〇一六年一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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