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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2016年税收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 税总发〔2016〕15号

——更新时间:2016-02-17 09:06:38 点击率: 14333

税总发〔2016〕15号 

2016年税收重点工作任务

根据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到2020年基本实现税收现代化的进程安排,2016年税收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认真落实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各项举措,深刻认识、主动适应、积极引领税收新常态,完成好收入任务与《深化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方案》实施任务,深入推进税收现代化,努力实现“十三五”税收事业开好局、起好步,进一步增强税收在国家治理中的基础性、支柱性、保障性作用,为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宏伟目标作出新的更大贡献。重点抓好以下10个方面工作:

一、依法组织税收收入

今年是“十三五”开局之年,完成税收收入任务意义重大。要按照“全局上增强统筹性、征管上增强精准性、考核上增强严肃性”的要求抓好组织收入工作。

1.统筹规划组织收入工作。进一步完善以客观地定、科学地分、合理地调、准确地考为主要内容的新型税收收入管理体系。由算大账向算细账转变,综合考虑各地税源、征管、政策等因素,有理有据地确定各地税收收入目标。要由直线式下达收入任务向各地多方共担任务转变,不仅向各地分解收入任务,而且税务总局各相关司局和省局各相关处室都要承担加强收入分析、强化税收征管的责任,形成组织收入工作的合力。要由注重数量规模向注重质量效能转变,准确分析收入进度与预期之间差异的原因,在保证收入质量的前提下根据情况变化合理调整各地收入目标。要由单一结果考核向综合考核转变,实现对收入完成情况、征管努力程度等全过程、全环节的考核。

2.提升组织收入质量。坚持依法征税,既要应收尽收,又要不收过头税。主动依规减免税,不折不扣落实好优惠政策。完善收入质量考核评价制度,定期公布税收收入质量状况,加强动态监测和管理。

3.加强征管堵漏增收。逐个税种、逐个行业、逐个地区分析征管漏洞、查找薄弱环节,推出一批针对性、精准性强的堵漏增收措施并上升为制度安排,持续拓展向堵塞漏洞要收入的空间。进一步加强税收风险分析,抓好对重点税种、行业、地区、企业的分析和监控,为组织收入工作提供指引。开展征管潜力评估,加强户籍等基础管理。抓住国务院《促进大数据发展行动纲要》提出形成跨部门数据资源共享的要求等机遇,推动地方制定税收保障条例、建立综合治税平台,扩大与有关部门合作的范围和领域,实现信息共享、管理互助、信用互认。

4.加强收入任务考核。加强征管质量监控评价,制定监控评价办法,强化对税收收入与税源匹配性、征管潜力评估、风险管理、第三方信息获取及应用、清理欠税等征管主观努力程度的考核评价、排序和展示,对由于征管努力程度不够而没有完成任务的,考核时要严格问责。牢固树立科学的任务观,预算安排的收入计划一经人大确定,一经税务总局分解和调整,就要尽心尽力完成。

二、大力推进依法治税

以落实税收法定原则、加快推进法治税务建设为目标,促进依法治税进一步向纵深发展,为税收现代化建设提供更加坚实的法治保障。

5.积极推动税收立法。做好税收征管法修订后施行和实施细则的起草审议工作。配合有关部门积极推进环境保护税立法,认真做好其他税种立法的研究准备工作,逐步完善税收法律体系。进一步做好税务部门规章制定工作。

6.持续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认真落实《进一步深化税务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意见》,全面清理中央指定地方实施的税务行政审批事项。从今年1月1日起全面实行审批事项一窗受理、内部流转、限时办结、窗口出件,推行网上审批,使服务更加高效透明。巩固和扩大“三证合一、一照一码”改革成果。进一步优化简化表证单书,构建税收表证单书统筹管理工作机制。

7.建立健全促进诚信纳税机制。3月底前完善纳税信用管理办法,进一步优化纳税信用评价操作办法和信息系统。从更广范围、更多项目、更大力度深化拓展“银税互动”助力小微企业发展。年内完善“黑名单”公布和惩戒办法,进一步推进联合惩戒。

8.进一步严格税收执法。推行税收执法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并向社会公告。落实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办法,严格执行税收个案批复工作规程,加大执法督察力度,强化权力监督制约。进一步落实税收执法责任制,加强执法质量考评和责任追究。推行税收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制度。

三、稳步推进税制改革

认真落实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对税制改革的部署,积极稳妥深化税制改革。

9.持续推进营改增改革。按照国务院部署,认真做好生活服务业、金融业、建筑业和不动产营改增工作。各级国税、地税机关要科学缜密地做好数据交接、征管衔接和业务对接等准备工作,筑牢税收政策、信息系统、纳税服务等支撑体系,抓住试点纳税人确认、税控器具安装、发票发放、申报受理等重点环节,确保顺利实现税制转换。

10.深入推进消费税改革。做好完善消费税制度工作,进一步研究调整消费税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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