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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广东省电子税务局试点上线的通告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广东省地方税务局通告2016年第6号

——更新时间:2016-08-02 06:09:00 点击率: 4381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广东省地方税务局通告2016年第6号

为贯彻落实国家税务总局“互联网+税务”行动计划,全面优化纳税服务,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和广东省地方税务局(以下简称“省国税局、地税局”)共同研发了广东省电子税务局系统(以下简称“电子税务局”),并已于2016年6月29日试点上线运行,现将电子税务局上线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电子税务局是省国税局、地税局依托互联网,利用云平台、大数据等先进技术,整合线上线下办税资源,全新打造的国地税一体化智能电子办税平台。电子税务局向纳税人提供登记变更、申报缴税、涉税申请、涉税查询等省国税局、地税局办税服务厅涉税(费)业务的无纸化办理功能,实现登录一个平台、办理两家业务,解决了重复登录、重复填报资料、关联业务分头办理等问题,纳税人足不出户即可在网上完成办税。

二、电子税务局试点上线具体范围:

(一)自2016年7月1日(税款征收期)起,全省(不含深圳)一般纳税人、自行申报小规模纳税人的增值税及地方附加税费联合申报、季度所得税申报及财务报表报送;

(二)电子税务局全功能试点上线区域及纳税人范围:广州市南沙区、珠海市高新技术开发区、佛山市顺德区、佛山市南海区、东莞市南城区、中山市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揭阳市蓝城区、阳江市阳春市、河源市和平县等9个县(市)区,并且国税、地税管理的纳税人中关键基本信息一致的纳税人。纳税人在广东省电子税务局网站(http://www.etax-gd.gov.cn/)完成注册后即可登录系统办理相关业务。省国税局网上办税大厅、省地税局电子办税服务厅原用户可以通过原账号密码登录。

三、省国税局、地税局原有的网上办税系统(含省、市、县各级自建系统)继续运行至2016年12月31日。新旧系统同时运行期间,纳税人可根据自身需要及系统运行情况选择办税平台办理涉税(费)事项。

四、为帮助纳税人尽快熟悉使用电子税务局,省国税局、地税局编写了《广东省电子税务局操作手册》及关键业务操作视频等培训材料,纳税人可通过广东省国家税务局门户网站(http://www.gd-n-tax.gov.cn/)、广东省地方税务局门户网站(http://www.gdltax.gov.cn/)、广东省电子税务局网站(http://www.etax-gd.gov.cn/)浏览下载,或直接到临近办税服务厅领取相关资料。

敬请纳税人根据以上工作安排做好办税准备,感谢您的理解支持。

特此通告。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广东省电子税务局试点上线的通告3-1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广东省电子税务局试点上线的通告3-2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广东省电子税务局试点上线的通告3-3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 广东省地方税务局

2016年7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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