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问题:公司因核算需要变更会计核算办法,需要向税务机关报备吗?
回复意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49号)第二十条规定:“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的财务、会计制度或者财务、会计处理办法和会计核算软件,应当报送税务机关备案。”
版权所有: 广州市普粤财税咨询有限公司 粤ICP备-05080835
本站云主机由第一主机提供 技术支持:广州励网网络科技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159号富星商贸大厦西塔17楼D单元 邮政编码: 5106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