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普粤财税咨询有限公司
重要通知 :
税率查询
财税专题
会计之家
外商投资管理

关于下放外商投资股份公司、企业变更、审批事项的通知

——更新时间:2009-03-13 03:20:08 点击率: 3685

商资函[2008]50号 公布《关于下放外商投资股份公司、企业变更、审批事项的通知》

2008-08-28 15:50  文章来源:商务部 办公厅
文章类型:原创  内容分类:政策

【发布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发布文号】商资函[2008]50号
【发布日期】2008-08-05
【实施日期】2008-08-11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商务主管部门、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二中全会精神,进一步转变政府工作职能,改进外商投资审批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商务部(原外经贸部)批准的外商投资企业,如新增投资总额及新增注册资本属于限额(《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鼓励类、允许类1亿美元,限制类5000万美元,以下简称“限额”)以下的,由省级商务主管部门负责审批(第三条涉及事项除外)。

二、限额以下(转制企业以评估后的净资产值计算)外商投资股份公司的设立及其变更(包括限额以下外商投资上市公司其他有关变更),由省级商务主管部门负责审批(第三条涉及事项除外)。

三、外商投资有专项规定的行业、特定产业政策、宏观调控行业继续按现行规定办理。外国投资者对上市公司进行战略投资仍按有关规定报商务部审核。

四、各地外资审批部门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相关政策要求进行审批,并及时向商务部备案。

五、本通知自2008年8月11日起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二〇〇八年八月五日



版权所有: 广州市普粤财税咨询有限公司 粤ICP备-05080835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159号富星商贸大厦西塔17楼D单元 邮政编码: 5106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