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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调整消费税纳税申报表有关问题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72号)

——更新时间:2015-01-06 09:43:28 点击率: 3089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72号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消费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93号),现对消费税纳税申报有关调整事项公告如下:
  一、《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使用消费税纳税申报表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8〕236号)附件2《酒及酒精消费税纳税申报表》名称变更为《酒类应税消费品消费税纳税申报表》,删除表中“酒精”相关栏次和内容,调整后的表式及填写说明见附件1。
  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使用消费税纳税申报表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8〕236号)附件5《其他应税消费品消费税纳税申报表》填写说明中“摩托车”和“汽车轮胎”相关内容进行调整,调整后的表式及填写说明见附件2。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使用消费税纳税申报表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8〕236号)同时废止。
    特此公告。

    附件:

    1.酒类应税消费品消费税纳税申报表

    2.其他应税消费品消费税纳税申报表



国家税务总局 
2014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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