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告出台的背景
按照国务院工作部署,5月1日起在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工作。为支持营改增纳税人使用商品和服务税收分类与编码开具增值税发票,税务总局修订了相关数据接口规范,现予以公布。
二、公告的主要内容
(一)本次公布的接口规范为开具增值税纸质发票接口规范,发票类型支持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和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四种发票,包括导入接口规范和导出接口规范。
(二)明确本数据接口规范的使用要求。使用本数据接口规范的纳税人应将增值税发票税控开票软件按要求升级到相应的版本。
(三)明确接口规范发布的位置和问题反馈途径。
三、公告的启用时间
本公告自2016年5月1日起施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增值税发票系统升级版开票软件数据接口规范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36号)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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