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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花税

印花税如何计算?

——更新时间:2007-04-17 09:46:25 点击率: 3329
    (1)纳税人根据应纳税凭证的性质,分别按比例税率或者按件定额计算应纳税额。
比例税率计算应纳税额的方法:应纳税额=计税金额×适用税率
按件定额计算应纳税额的方法:应纳税额=凭证数量×单位税额
    (2)应纳税额不足0.1元的,免纳印花税。应纳税额在0.1元以上的,其税额尾数不满0.05元的不计,满0.05元的按0.1元计算缴纳。
    (3)已贴花的凭证,修改后所载金额增加的,其增加部分应当补贴印花税票。
    (4)同一凭证,因载有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经济事项而适用不同税目税率,如分别记载金额的,应分别计算应纳税额,相加后按合计税额贴花;如未分别记载金额的,按税率高的计税贴花。
    (5)   税金额不明确情况下的贴花规定:①按金额比例贴花的应税凭证,未标明金额的,应按照凭证所载数量及市场价格计算金额,然后按规定税率计算应纳税额。②有些合同在签订时无法确定计税金额,如技术转让合同中的转让收入,是按销售收入的一定比例收取或是按实现利润分成的,对这类合同,可在签订时先按定额5元贴花,以后结算时再按实际金额计税,补贴印花。③对只标明租金标准而没有租赁期限,无法确定租金总额的财产租赁合同,年内继续租用的,先按当年租赁之日起至年末的租金总额计算贴花。以后年度继续租用的,按当年的租金总额计算补贴印花,直到合同结束为止。
    (6)应纳税凭证所载金额为外国货币的,纳税人应按照凭证书立当日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的当日挂牌的兑换率折合人民币,计算应纳税额。当日挂牌兑换率是指国家外汇管理部门当日公布的买入价。
    (7)实行印花税按期汇总缴纳的单位,对征税凭证和免税凭证汇总时,凡分别汇总的按本期征税凭证的汇总金额计算缴纳印花税;凡确属不能分别汇总的,应按本期全部凭证的实际汇总金额计算缴纳印花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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