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普粤财税咨询有限公司
重要通知 :
税率查询
财税专题
会计之家
增值税

生产有机肥产品的企业都可以免征增值税吗

——更新时间:2009-05-19 10:37:35 点击率: 4429

  问:生产有机肥产品的企业都可以免征增值税吗?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有机肥产品免征增值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8〕1020号)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有机肥产品免征增值税的通知》(财税〔2008〕56号)规定,享受免税政策的有机肥产品是指有机肥料、有机-无机复混肥料和生物有机肥。其产品执行标准为:有机肥料NY525-2002,有机-无机复混肥料GB18877-2002,生物有机肥NY884-2004。其他不符合上述标准的产品,不属于财税〔2008〕56号文件规定的有机肥产品,应按照现行规定征收增值税。



版权所有: 广州市普粤财税咨询有限公司 粤ICP备-05080835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159号富星商贸大厦西塔17楼D单元 邮政编码: 5106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