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普粤财税咨询有限公司
重要通知 :
税率查询
财税专题
会计之家
增值税

广州市国家税务局关于纳税人通过广东省电子税务局领用发票的温馨提示

——更新时间:2016-11-16 04:03:55 点击率: 5948

尊敬的纳税人:

    广州市纳税人通过广东省电子税务局网站申请发票领用时,可选择三种领取方式:1、大厅领取;2、回单柜;3、邮政快递。其中“邮政快递”模块在广东省电子税务局暂不设配送网点,因此,需通过“邮政快递”方式领取发票的纳税人,仍在“广州市国家税务局网上办税大厅2号窗口”申请办理。

广州市国家税务局

2016-11-01



版权所有: 广州市普粤财税咨询有限公司 粤ICP备-05080835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159号富星商贸大厦西塔17楼D单元 邮政编码: 5106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