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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专用发票不慎作废但购买方不肯退回怎办

——更新时间:2007-04-17 12:31:13 点击率: 3230
    问:销售方开出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不慎在电脑作废了,但购买方不肯退回,购买方声称为这张增值税专用发票已经到税局扫描认证,请问这张增值税专用发票购买方能否抵扣?销售方缺少两联怎么办?
    答:由于购买方已经到税局抄描认证了该张发票,因此该份发票已不符合作废条件,由于售方不慎作废了该张发票,建议购销双方相互协调,销方在纳税申报时,向主管税务机关说明原因,并缴纳该张发票的税额。购方可在纳税申报时填入该张发票的税额,待主管税务机关核查清楚后,则允许抵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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