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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发票出错需要到税局申请开红字发票通知单吗

——更新时间:2007-10-11 10:34:51 点击率: 3470
    问:我司是一般纳税人,我司于4月份开出一份普通票,现发现原发票有错,需要重开一份普通发票,请问这种情况需要到税局申请开红字发票通知单吗?还是可以直接拿回原来的那份发票开红字发票呢?
    答:一、购货方和销货方均未作账务处理的,销货方必须收回原发票并注明“作废”字样,与存根联及其它联次一起粘贴以备核查。
    二、购货方未作账务处理,销货方已作账务处理的,销货方必须收回原发票后开具蓝字退货进仓单,方可开具等额的红字发票。同时,必须把红字发票记账联撕下作为冲账凭证,其余联次不得撕下,并把收回的原发票粘贴在红字发票存根联背面以备核查。
    三、购货方已作账务处理的,不论销货方是否已作账务处理,销货方在取得购货方所在地税务机关有效书面证明(购货方未入账及有实际发生此笔业务)的情况下,填制蓝字退货进仓单后,方可开具等额的红字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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