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结果公告2009年第12号
54个部门单位2008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二○○九年八月三十一日公告)
目 录
1. 外交部2008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2.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08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3. 国家物资储备局2008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4. 教育部2008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5. 科学技术部2008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6. 工业和信息化部2008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7. 公安部2008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8. 民政部2008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9. 财政部2008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10.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2008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11. 国土资源部2008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12. 环境保护部2008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13.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08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14. 交通运输部2008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15. 农业部2008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16. 商务部2008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17. 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2008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18. 卫生部2008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19. 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2008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20. 中国人民银行2008年度财务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21. 审计署2008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22.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2008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23. 国家税务总局2008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24.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2008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25.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2008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26. 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2008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27. 国家新闻出版总署2008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28. 国家体育总局2008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29. 国家林业局2008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30. 国家知识产权局2008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31. 国家旅游局2008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32. 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2008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33. 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2008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34. 新华通讯社2008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35. 中国科学院2008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36. 中国社会科学院2008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37.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2008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38. 国家行政学院2008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39. 中国地震局2008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40. 中国气象局2008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41. 中国银行(3.74,0.07,1.91%)业监督管理委员会2008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42.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08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43.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2008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44. 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2008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45. 国家外国专家局2008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46. 中国民用航空局2008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47. 国家文物局2008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48. 中共中央对外宣传办公室2008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49. 中共中央国家机关工作委员会2008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50. 国家保密局2008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51. 经济日报社2008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52. 中国文学艺术界联合会2008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53. 中共中央直属机关事务管理局2008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54. 国家档案局2008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外交部2008年度
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2008年12月至2009年3月,审计署对外交部2008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并抽审了2个所属单位。
一、基本情况
外交部为中央财政一级预算单位,部门预算由部本级和6个二级预算单位的预算组成。
审计结果表明,外交部2008年度预算收支基本符合国家有关预算和财经法规的规定,会计处理基本符合会计法、相关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的规定,能够认真做好本部门预算编报的组织工作,进一步加强了预算和财务管理工作,建立健全了有关制度,认真整改以前年度审计发现的问题。但审计也发现了一些需要加以纠正和改进的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授权地方外办收取的认证费等共1.32亿元未上缴中央国库。
外交部将应由其代中央政府管理的领事认证和护照颁发事权授权给地方外办办理。2006至2008年,地方外办办理过程中共收取认证费、护照费、加急费共1.32亿元,未按规定上缴中央国库,其中2008年4048.59万元。
(二)未及时足额征收代发电报收费89.12万元。
2008年,外交部应收未收2007年7月至2008年6月期间发生的代发电报行政事业性收费89.12万元。
(三)项目资金累计结余8105.27万元。
2008年,外交部负责实施的因公电子护照项目预算4500万元,实际支出302.97万元,占预算的6.73%,结余4197.03万元;外交部护照工本费项目2008年初结余3551.14万元,当年财政拨款收入670万元,实际支出312.90万元,年末累计结余3908.24万元。以上财政资金结余,未能很好发挥资金使用效益。
(四)将下年度支出2891.89万元列作本年支出。
外交部2008年12月底与所属单位下属的一家企业签订委托采购设备供应合同约定:采购设备总金额2891.89万元,在设备交货后一次付清货款。但外交部却在未办理上述合同收货验收手续的情况下,支付了全部货款,并列支了项目支出。
(五)多报国际电讯费项目预算200万元,提前编报领事中心开办费项目预算500万元。
1.国际电讯费项目主要核算电信运营商为外交部提供年度固定通信服务的支出,年合同金额约为400万元。但外交部2008年申请并获批复预算600万元,多报预算200万元。截至2008年底,此项目累计结余855.18万元。
2.外交部在其新闻领事中心综合办公楼合同竣工日期为2009年8月的情况下,却向财政部申请2008年新闻领事中心开办费项目预算500万元,实际当年该项目无支出。
(六)账外资产5169.17万元。
1998年,外交部在上海购买了15套公寓,总购房款125万美元(按当年平均汇率折合人民币465.25万元);1999年在北京购买了一宗土地使用权,价值1700万元。2006年外交部所属驻外机构服务中心(以下简称服务中心)在北京购买了一处房产,支付房款等3003.92万元。以上资产共计5169.17万元,均未纳入本单位固定资产账内核算。
(七)驻外使领馆16项建设项目未办理竣工决算。
外交部已竣工的16项驻外使领馆新建、改建工程未办理竣工决算,涉及项目合同金额合计3.49亿元。
(八)2008年,所属服务中心未编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预算,实际当年附属单位上缴收入4586.43万元。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对上述问题,审计署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对授权地方外办收取的认证费、护照费和加急费未上缴中央国库的问题,要求商财政部研究办法,确保及时足额上缴中央国库;对未及时足额征收代发电报收费的问题,要求补收相关费用并上缴中央国库;对项目资金结余的问题,要求今后按照实际需求编制项目预算;对将下年度支出列作本年支出的问题,要求严格按照预算安排和合同约定据实付款核算;对多报和提前编报项目预算的问题,要求根据部门预算编制要求和业务需要编制项目预算;对账外资产的问题,要求全面清理核实,据实登记入账;对驻外使领馆建设项目未办理竣工决算的问题,要求及时办理固定资产交付和结余资金处理工作;对服务中心未将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纳入预算编报的问题,要求责成服务中心加强预算编报工作。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审计署建议:外交部应进一步建立健全内部管理控制制度,完善业务管理流程,建立对重大事项的决策制度和问责机制;加强预算管理、项目管理、基本建设管理和国有资产管理,提高预算资金的使用效益和保证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加强对业务部门和所属单位的财务指导和监管,促进其提高项目管理和财务管理水平,为外交事业发展提供强有力保障。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外交部在审计前开展了自查,并纠正了部分自查发现的问题。对这次审计发现的问题,外交部高度重视,积极组织相关单位认真纠正和整改。对授权地方外办收取的认证费、护照费和加急费未上缴中央国库的问题,拟商财政部研究解决办法;对未及时足额征收代发电报收费的问题,已积极催缴收费并补收10.88万元;对项目经费结余的问题,将采取措施,加快预算执行进度;对将下年度支出列作本年支出的问题,今后将严格按预算安排和合同约定据实付款;对多报和提前编报项目预算的问题,将根据部门预算编制要求和业务需要,进一步提高预算的准确性;对账外资产的问题,正在清理,服务中心已将房产纳入固定资产账管理;对驻外使领馆建设项目未办理竣工决算的问题,外交部正在制定相关管理办法;对服务中心未将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纳入预算编报的问题,已在编制2009年预算时纠正。
此外,对审计发现的少数管理不规范等问题,审计署另行出具了审计建议函,外交部正在进行整改。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08年度
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2008年12月至2009年2月,审计署对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下简称发展改革委)2008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并抽审了17个所属单位。
一、基本情况
发展改革委为中央财政一级预算单位,部门预算由委本级和26个二级预算单位及项目执行单位的预算组成。
审计结果表明,发展改革委2008年度预算收支基本符合国家有关预算和财经法规的规定,会计处理基本符合会计法、相关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的规定,能够认真做好本部门预算编报的组织工作,进一步加强了预算和财务管理工作,建立健全了有关制度,认真整改以前年度审计发现的问题。但审计也发现了一些需要加以纠正和改进的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所属经济体制与管理研究所虚列支出、扩大基本支出范围等问题,涉及金额124.16万元。
2008年,经济体制与管理研究所通过虚假合同将85.19万元修缮购置专项资金转出后,出借给企业使用;在基本支出中列支项目支出38.97万元。
(二)所属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研究会账外存放资金、出借账户等问题,涉及金额368.92万元。
2002至2008年,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研究会未将所属单位上缴的现金收入共计113.30万元纳入本单位财务账内核算;2008年,利用本单位银行结算账户核算了外单位的12个课题研究费255.62万元,且对外开具了行政事业性收据或发票。
(三)所属国防动员研究发展中心扩大项目经费使用范围支出40万元。
2008年,国防动员研究发展中心扩大项目经费使用范围,支出40万元,用于发放本单位职工课题补贴。
(四)2个所属单位少计收入50.02万元。
2008年,机关服务中心未将收取的办公楼车库租赁费19.28万元记入财务账;中国交通运输协会在开具发票后,却未将所属11个分会收取的30.74万元会费计入协会收入。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对上述问题,审计署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对所属经济体制与管理研究所虚列支出、扩大基本支出范围的问题,要求归还原资金渠道;对所属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研究会账外存放资金、出借账户的问题,要求将收入结余纳入本单位财务统一核算,课题费结余归还原单位;对所属国防动员研究发展中心扩大项目经费使用范围的问题,要求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纠正和整改;对所属机关服务中心、中国交通运输协会少计收入的问题,要求补计收入。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审计署建议:发展改革委应加强预算管理,严格按项目使用范围支出,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加强所属单位财务管理,强化内部监督,促进提高财务核算管理水平。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发展改革委在审计前开展了自查,并纠正了自查发现的问题。对这次审计发现的问题,发展改革委高度重视,召开了专题会议,通报审计发现的问题,认真纠正和整改。对所属经济体制与管理研究所虚列支出、扩大基本支出范围的问题,已做纠正;对所属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研究会账外存放资金、出借账户的问题,已将收入结余纳入本单位财务统一核算,并将课题结余归还原单位;对国防动员研究发展中心扩大项目经费使用范围支出的问题,已责令改正;对机关服务中心、中国交通运输协会少计收入的问题,已做纠正。
此外,对审计发现的少数管理不规范等问题,审计署另行出具了审计建议函,发展改革委已进行了整改。
国家物资储备局2008年度
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2009年1月至3月,审计署对国家物资储备局(以下简称物资储备局)2008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并抽审了13个所属单位。
一、基本情况
物资储备局为中央财政一级预算单位,部门预算由局本级和30个二级预算单位及208个三级预算单位的预算组成。
审计结果表明,物资储备局2008年度能够按照财政部要求及时编制和批复预算,本级和所属机关服务中心等单位的预算执行基本能够遵守预算法及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财务处理基本符合相关法律和财务制度的规定。但储备系统基层单位内部控制比较薄弱,仍需建立健全相关制度,以前年度审计发现的问题尚有部分未整改完毕。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自行调整预算2375.70万元。
2008年,物资储备局自行将财政部批复给该局机关服务中心的预算拨款中的2375.70万元调剂使用。
(二)结余资金6295.95万元未纳入预算统筹安排使用。
截至2008年底,物资储备局有以前年度结余资金6295.95万元,未纳入部门预算统筹使用。
(三)抵还借贷物资等资金1408.53万元长期挂账。
截至2008年底,物资储备局将委托机关服务中心经营的以前年度抵还借贷物资(五处房产)所得收入1070.79万元,留在了机关服务中心;将国储物资调节中心以前年度上交的铜增值款50万元和从储备资金提取的管理费287.74万元,合计337.74万元挂往来账核算。以上各项收入均应转增储备资金。
(四)机关服务中心及所属公司账外存放资金419.09万元。
2005年4月以来,机关服务中心将一家已撤销的所属公司的余款326.43万元,转入另外一家所属公司开设的银行账户中,用于物资储备局机关、离退休干部和服务中心职工的福利支出。截至2009年4月,此笔资金还结存202.03万元。2004年以来,机关服务中心将收回的职工购房借款86.39万元存入一家所属公司开设的银行账户中。截至2009年4月,此笔资金还结存76.01万元。上述存放资金的银行账户均未在机关服务中心及其所属公司账内核算反映。
1997至2002年,机关服务中心所属北京华储宾馆有限公司未将其处理废旧物品的现金收入纳入本公司账内核算。截至2009年4月,此笔现金余额为6.26万元。
(五)所属深圳办事处2008年收回以前年度借贷物资变价款等2277万元,未优先偿还借贷物资欠款。
(六)深圳办事处将收回的抵还股票37.11万股账外存放,未变现归还借贷物资欠款。
(七)所属湖南储备物资管理局(以下简称湖南局)1995年以来未经批准,将借贷物资变价款等形成的资产9788.21万元投资所属公司。
(八)6.93万吨借贷物资未收回。
审计署以前年度已经作出审计决定要求物资储备局清收借贷物资。但截至2008年底,物资储备局仍有6.93万吨借贷物资未收回,且账实不符,存在2.10亿元的差异。
(九)自办公司尚未彻底脱钩。
审计署以前年度已经作出审计决定要求物资储备局清理自办公司。但截至2008年底,物资储备局直属的3家公司,仍有2.45亿元的债权和2.45亿元的债务挂账未清算;湖南局所属国储实业有限公司在脱钩时也仅是进行了股东变更,仍欠该局3911.42万元。湖南局机关服务中心作为国储实业有限公司大股东,账面未反映对该公司的投资。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对上述问题,审计署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对自行调整预算和结余资金未纳入预算统筹安排使用的问题,要求加强预算管理,将结余资金纳入预算统筹安排;对抵还借贷物资等资金长期挂账的问题,要求转增储备资金;对机关服务中心及其所属公司账外存放资金的问题,要求纳入账内统一核算;对深圳办事处收回以前年度借贷物资变价款等资金和抵还股票未变现归还借贷物资欠款的问题,要求变现后归还借贷物资欠款;对湖南局未经批准用借贷物资变价款等形成的资产投资所属公司的问题,要求报相关部门履行审批手续;对借贷物资未收回和自办公司尚未彻底脱钩的问题,要求加快整改。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审计署建议:物资储备局应尽快完成借贷物资清理工作,确保国家储备物资的安全完整;认真清理各类经济实体,规范投资管理;完善代管物资管理制度,加强监督检查力度;加强对所属单位的财务管理,强化内部审计监督职能,不断提高财务管理水平。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物资储备局在审计前开展了自查,并纠正了自查发现的问题。对这次审计发现的问题,物资储备局高度重视,将整改任务按照问题归属分解到各个单位。对自行调整预算的问题,已在2009年的部门预算编制中加强了细化工作;对抵还借贷物资等资金长期挂账未转增储备资金的问题,已将抵还房产出租收入转增储备资金;对机关服务中心及其所属公司账外存放资金的问题,已收回并纳入账内统一核算;对深圳办事处收回以前年度借贷物资变价款等资金和抵还股票未偿还借贷物资欠款的问题,深圳办事处正在制定整改落实方案;对湖南局未经批准用借贷物资变价款等形成的资产投资所属公司的问题,湖南局研究提出了整改措施和方案,正在进行规范和整改;对借贷物资未收回和自办公司尚未彻底脱钩的问题,物资储备局正组织核对实物账和财务账,加快整改。
此外,对审计发现的少数管理不规范等问题,审计署另行出具了审计建议函,物资储备局正在研究整改。
教育部2008年度
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2008年12月至2009年3月,审计署对教育部2008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并抽审了4个所属单位。
一、基本情况
教育部为中央财政一级预算单位,部门预算由部本级和103个二级预算单位及项目执行单位的预算组成。
审计结果表明,教育部2008年度预算收支基本符合国家有关预算和财经法规的规定,会计处理基本符合会计法、相关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的规定,内部管理制度比较健全并得到较好执行,进一步加强了预算和财务管理工作,能够认真整改以前年度审计发现的问题。但审计也发现了一些需要加以纠正和改进的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挪用项目经费305万元弥补所属单位经费超支。
2008年,教育部挪用部本级项目经费305万元,弥补了5个所属单位的项目支出或基本支出超支。
(二)所属北京师范大学挪用项目经费1950万元。
2005至2008年,北京师范大学挪用“985工程”(二期)项目经费1950万元(其中2008年600万元),用于与该工程无关的房产租用支出。
(三)6所所属高校未经核准自行采购进口产品1.64亿元。
2008年,所属6所高校未经核准,自行采购进口产品1.64亿元,其中北京大学7688万元,清华大学2533万元,中国石油大学(北京)4203万元,北京师范大学1125万元,北京科技大学823万元,北京邮电大学65万元。
(四)4个所属科研机构外包基本科研业务费支持的课题293万元。
2006至2008年,4个所属科研机构外包基本科研业务费支持的课题14个,涉及金额293万元。其中:教育部科技发展中心2个,金额81万元;高等学校社会科学发展研究中心3个,金额17万元;中央教育科学研究所5个,金额150万元;职业技术教育中心研究所4个,金额45万元。
此外,2008年,教育部有7个项目经费合计101.30亿元,在编报部门预算时未细化到具体项目。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对上述问题,审计署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对挪用项目经费的问题,要求归还原资金渠道;对所属高校未经核准自行采购进口产品的问题,要求责成相关单位今后采购进口产品事先要报经财政部核准;对所属科研机构外包基本科研业务费支持课题的问题,要求责成相关单位今后严格执行国家规定;对项目预算未细化的问题,要求今后按规定将项目预算细化。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审计署建议:教育部应加强项目预算细化和执行等各环节的管理,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加强所属高校进口产品政府采购管理,严格履行审批程序。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教育部在审计前开展了自查,并纠正了自查发现的问题。对这次审计发现的问题,教育部高度重视,有关单位正在认真纠正和整改。对挪用项目经费的问题,已要求有关单位将资金归还原渠道,其中北京师范大学已整改完毕;对所属高校未经核准自行采购进口产品的问题,已要求所属各单位今后采购进口产品必须按规定履行报批手续;对所属科研机构外包基本科研业务费支持课题的问题,已要求相关单位进行整改,并规定今后基本科研业务费必须用于支持本单位科研人员和团队从事课题研究;对项目预算未细化的问题,今后将按规定细化。
此外,对审计发现的少数管理不规范等问题,审计署另行出具了审计建议函,教育部已进行了整改。
科学技术部2008年度
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2008年12月至2009年3月,审计署对科学技术部(以下简称科技部)2008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并抽审了5个所属单位。
一、基本情况
科技部为中央财政一级预算单位,部门预算由部本级和17个二级预算单位及项目执行单位的预算组成。
审计结果表明,科技部2008年度预算收支基本符合国家有关预算和财经法规的规定,会计处理基本符合会计法、相关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的规定,能够认真做好本部门预算编报的组织工作,进一步加强了预算和财务管理工作,建立健全了有关制度,认真整改以前年度审计发现的问题。但审计也发现了一些需要加以纠正和改进的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科技专项经费17.05亿元预算未细化。
2008年,科技部有10个专项经费共计17.05亿元在编制预算时未细化。
(二)以前年度结余资金6.81亿元未纳入预算。
2008年,科技部以前年度财政拨款净结余资金6.81亿元未纳入预算安排使用,其中:基本支出结余3552.74万元,项目支出结余6.45亿元。
(三)科技专项预算2.48亿元未及时批复。
2008年,科技部归口管理的4个科技专项经费预算有2.48亿元至年底还未批复给有关单位。
(四)动用结余资金未纳入预算1.52亿元。
2008年,科技部动用以前年度部分项目结余资金1.52亿元,用于高技术研究计划等项目,未编入部门预算。
(五)以前年度项目预算200万元至今未执行。
2005年,科技部向财政部申请预算100万元拟召开“第四次全国科普工作会议”,但会议至今仍未召开;2006年11月,科技部在我国未正式取得第四代核能系统国际论坛(GIF)会员国资格的情况下,向财政部申报2007年度会员会费预算100万元,实际未交纳。上述200万元至今仍结存。
(六)办公楼维修工程超概算527.49万元。
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2005年核定科技部办公楼及院落综合维修改造工程总投资为5527万元,但该工程实际投资决算额为6054.49万元,超概算527.49万元。2007年,科技部上报申请追加预算,至今未得到批复。
(七)所属高技术研究发展中心扩大科技经费使用范围支出663.23万元。
2008年,高技术研究发展中心在科技计划管理费中超范围列支办公用房租金398.65万元;在公用经费中开支人员经费264.58万元。
(八)所属中国科学技术信息研究所虚列科技计划管理费支出34万元。
2008年,中国科学技术信息研究所在科技计划管理费中列支出国考察费34万元,但该出访未成行。
(九)所属中国21世纪议程管理中心49.79万元预算未执行。
2008年2月,科技部安排中国21世纪议程管理中心专项经费60万元,后因调整计划部分终止,项目结余资金49.79万元。
(十)所属中国科学技术信息研究所以前年度项目结余资金1439.41万元未纳入预算。
中国科学技术信息研究所以前年度项目结余资金1439.41万元,未纳入2008年预算安排使用。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对上述问题,审计署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对部分科技专项预算未细化的问题,要求严格细化预算;对以前年度结余资金未纳入年初预算的问题,要求在下一年度预算中统筹安排使用;对科技专项预算未及时批复的问题,要求按规定及时批复预算;对动用结余资金未纳入预算的问题,要求严格依法编制预算;对以前年度项目预算至今未执行的问题,要求收回资金,在下一年度预算中统筹安排使用;对办公楼维修工程超概算的问题,要求补办有关审批手续;对高技术研究发展中心扩大科技经费使用范围的问题,要求归还原资金渠道;对中国科学技术信息研究所虚列科技计划管理费的问题,要求收回资金归还原渠道;对中国21世纪议程管理中心预算未执行的问题,要求收回结余资金,在下一年度预算中安排使用;对中国科学技术信息研究所项目结余资金未纳入预算的问题,要求责成该研究所在下一年度预算中安排使用。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审计署建议:科技部应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预算管理,细化部门预算,严格执行预算;加强科技专项资金和科研课题管理,并健全规章制度;清理资金结余,按规定统筹安排使用。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科技部在审计前开展了自查,并纠正了自查发现的问题。对这次审计发现的问题,科技部高度重视,多次研究部署整改工作,要求各单位改进落实。对部分科技专项预算未细化的问题,将在以后年度逐步细化;对以前年度结余资金未纳入预算的问题,将在下一年度预算中统筹安排使用;对部分科技专项预算未及时批复的问题,将严格按规定及时批复;对于动用结余资金未纳入预算的问题,将在以后年度严格编制预算;对以前年度项目预算至今未执行的问题,科技部现正在收回上述资金;对办公楼维修工程超概算的问题,正按要求补办有关审批手续;对高技术研究发展中心扩大科技经费使用范围的问题,正按规定收回资金并调整相关账务;对中国科学技术信息研究所虚列科技计划管理费的问题,已责成该研究所收回资金并调整相关账务;对中国21世纪议程管理中心预算未执行的问题,正按有关规定收回资金;对中国科学技术信息研究所项目结余资金未纳入预算的问题,已责成该所将结余资金在下一年度预算中安排使用。
此外,对审计发现的少数管理不规范等问题,审计署另行出具了审计建议函,科技部已进行了整改。
工业和信息化部2008年度
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2008年12月至2009年3月,审计署对工业和信息化部2008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并抽审了7个所属单位。
一、基本情况
工业和信息化部为中央财政一级预算单位,部门预算由部本级和67个二级预算单位及66个三级预算单位的预算组成。
审计结果表明,工业和信息化部2008年度预算收支基本符合国家有关预算和财经法规的规定,会计处理基本符合会计法、相关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的规定,能够认真做好本部门预算编报的组织工作,进一步加强了预算和财务管理工作,制定和完善了《工业和信息化部本级项目支出预算管理办法》等内部管理制度,认真整改以前年度审计发现的问题。但审计也发现了一些需要加以纠正和改进的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代编代报非所属单位预算2.05亿元。
2008年,工业和信息化部在部本级预算中代编代报电子36所(非所属单位)配套基础设施改造项目等专项经费9524万元;2004至2008年,原信息产业部和工业和信息化部共计在部本级预算中编报原国务院信息化办公室项目经费预算1亿元。
2008年,所属第一服务中心代电信研究院下属的邮电信息中心编制电信业务市场综合管理信息系统项目预算999万元。
(二)编报自收自支单位基本支出财政拨款预算1949.74万元。
2008年,工业和信息化部为其所属的6个自收自支单位,编报基本支出财政拨款预算共计1949.74万元。
(三)预算编制不规范3亿元。
2008年,工业和信息化部在承担工程任务的基础电信运营商尚未提交电信普遍服务资金申请的情况下,直接向财政部申请了该项资金预算3亿元。
(四)基本支出预算206万元没有细化到具体单位。
工业和信息化部在编制2008年度部门预算时,未将所属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预算206万元细化到具体单位,直至2008年9月,才落实项目单位并拨付了预算资金。
(五)基本支出等超预算1007.16万元,扩大项目支出使用范围支出432.60万元。
2008年,工业和信息化部本级基本支出等超预算1007.16万元;扩大项目经费使用范围支出432.60万元,用于非项目支出。
(六)2008年,工业和信息化部以拨代支电子行业监管经费605.90万元。
此外,审计还发现电子发展基金创业风险投资项目应直接上缴财政的项目分红和股权转让收益等共计人民币1.46亿元、美元1118.21万元滞留在委托的盈富泰克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对上述问题,审计署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对代编代报非所属单位预算等7个问题要求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纠正和整改;对滞留在盈富泰克创业投资有限公司的分红和收益的问题,要求工业和信息化部督促该公司将上述资金上缴。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审计署建议:工业和信息化部应按规定规范预算编报,加强财务基础管理工作;加强内部管理,完善内部控制制度,进一步提高财务和资产管理水平。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工业和信息化部在审计前开展了自查,并纠正了自查发现的问题。对这次审计发现的问题,工业和信息化部高度重视,采取多种措施,落实整改。对代编代报非所属单位预算的问题,已在在编制2009年部门预算时纠正;对违反规定编制所属自收自支单位基本支出财政拨款预算、编制电信普遍服务资金预算的问题,表示今后严格按照规定程序编制预算;对基本支出预算没有细化到具体单位的问题,已在编制2009年部门预算时纠正;对基本支出等超预算的问题,表示将控制经费开支范围;对以拨代支的问题,已要求有关单位补开发票;对滞留在盈富泰克创业投资有限公司的分红和收益的问题,已向财政部申请缴库。
此外,对于审计发现的少数管理不规范等问题,审计署另行出具了审计建议函,工业和信息化部已进行了整改。
公安部2008年度
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2008年12月至2009年3月,审计署对公安部2008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并抽审了6个所属单位。
一、基本情况
公安部为中央财政一级预算单位,部门预算由部本级和32个二级预算单位及项目执行单位的预算组成。
审计结果表明,公安部2008年度预算收支基本符合国家有关预算和财经法规的规定,会计处理基本符合会计法、相关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的规定,能够认真做好本部门预算编报的组织工作,进一步加强了预算和财务管理工作,建立健全了有关制度,认真整改以前年度审计发现的问题。但审计也发现了一些需要加以纠正和改进的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结余资金7304.27万元未纳入预算管理。
截至2008年底,公安部政府采购办公室装备采购中心累计结余资金7304.27万元,未纳入部本级预算管理。
(二)财政专项资金预算3.85亿元未细化。
2008年,公安部申报的经常性业务费项目预算3.85亿元未能细化到具体单位和项目,且未完善具体管理和使用办法。
(三)越权审批基本建设项目投资4.22亿元。
2006至2008年,公安部未报国家发展改革委审批,自行批复公安部第一研究所、人民公安报社和公安部居民身份证密钥管理中心等3个所属事业单位办公楼建设项目投资4.22亿元。
(四)所属中国安全防范产品行业协会和第一研究所少计收入329.72万元。
2008年,中国安全防范产品行业协会在“中国国际社会公共安全产品博览会”结束后,仍未将会务预收款272.72万元结转收入;公安部第一研究所在其往来账中核算下属TC100技术委员会等4个部门机构的收支,当年少计收入57万元,少计支出161.16万元。
(五)所属第一研究所扩大项目经费使用范围支出517.14万元。
2007至2008年,公安部第一研究所在基本科研业务费中超范围列支了2个自主设立的科研项目费用517.14万元。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对上述问题,审计署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对结余资金未纳入预算管理的问题,要求纳入预算统一管理;对财政专项资金预算未细化的问题,要求进一步细化预算,并完善管理办法;对越权审批基建项目投资的问题,要求完善审批手续;对所属单位少计收入的问题,要求相关单位调整账务;对所属单位扩大项目经费使用范围支出的问题,要求相关单位调整账务。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审计署建议:公安部应进一步细化部门预算,提高预算管理水平;加强基本建设管理,规范审批程序;加大对所属单位的预算和财务管理力度,提高专项资金使用效益。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公安部在审计前开展了自查,并纠正了自查发现的问题。对这次审计发现的问题,公安部高度重视,及时召开会议研究落实,责成相关单位认真纠正和整改。对结余资金未纳入预算管理的问题,将在下一年度预算中统筹安排使用;对财政专项资金预算未细化的问题,将在以后年度逐步细化;对越权审批基建项目投资的问题,正按要求补办有关审批手续;对所属单位少计收入的问题,已调整了有关会计账目;对所属单位扩大项目经费使用范围支出的问题,已调整了有关会计账目。
此外,对审计发现的少数管理不规范等问题,审计署另行出具了审计建议函,公安部正在整改中。
民政部2008年度
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2009年2月至3月,审计署对民政部2008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并抽审了6个所属单位。
一、基本情况
民政部为中央财政一级预算单位,部门预算由部本级和13个二级预算单位的预算组成。
审计结果表明,民政部2008年度预算收支基本符合国家有关预算和财经法规的规定,会计处理基本符合会计法、相关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的规定,能够认真做好本部门预算编报的组织工作,进一步加强了预算和财务管理工作,建立健全了内部控制制度,认真整改以前年度审计发现的问题。但审计也发现了一些需要加以纠正和改进的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自行扩大项目经费使用范围支出37.97万元。
2008年,民政部在项目预算中支出37.97万元,用于采购计算机及计算机耗材等与项目无关的支出。
(二)账外资产19.85万元。
2002年,国家减灾委员会办公室(设在民政部救灾司)用项目经费购置一辆轿车,价值19.85万元,一直未纳入账内核算。
(三)财政资金6980万元闲置。
由民政部负责的全国最低生活保障信息系统工程自2004年实施以来进展缓慢。截至2008年底,该工程实际完成投资1566万元,资金结余6980万元,占到账资金的81.68%。闲置资金未能及时发挥效益。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对上述问题,审计署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出具了审计报告。对自行扩大项目经费使用范围支出的问题,要求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纠正和整改;对账外资产的问题,要求将资产纳入账内核算;对全国最低生活保障信息系统工程进展缓慢造成资金闲置的问题,要求加快项目的执行进度。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审计署建议:民政部应进一步严格预算执行,按照预算批准的项目和用途使用资金;加强项目的计划和执行进度管理,发挥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加强固定资产管理,规范固定资产会计核算和实物登记,确保国有资产的安全完整。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民政部在审计前开展了自查,并纠正了自查发现的问题。对这次审计发现的问题,民政部高度重视,召开专题会议,通报审计发现的问题,责成有关单位逐条逐项进行纠正和整改。对自行扩大项目经费使用范围支出的问题,表示今后要严格按预算批复的项目和用途使用资金;对账外资产的问题,已纳入账内管理核算;对全国最低生活保障信息系统工程进展缓慢的问题,已多次召开会议研究,制定了措施、方法,保障缩短项目建设周期,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此外,对审计发现的少数管理不规范等问题,审计署另行出具了审计建议函,民政部已进行了整改。
财政部2008年度
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2008年12月至2009年3月,审计署对财政部2008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并抽审了6个所属单位。
一、基本情况
财政部为中央财政一级预算单位,部门预算由部本级和52个二级预算单位及项目执行单位的预算组成。
审计结果表明,财政部2008年度预算收支基本符合国家有关预算和财经法规的规定,会计处理基本符合会计法、相关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的规定,能够认真做好本部门预算编报的组织工作,进一步加强了预算和财务管理工作,建立健全了有关制度,认真整改以前年度审计发现的问题。但审计也发现了一些在预算管理中需要加以纠正和改进的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财政性投资评审和专项核查工作经费预算1.2 亿元,未纳入部门预算管理。
2008年,将应列入部门预算管理的“财政性投资评审和专项核查工作经费”预算1.2亿元,未纳入部门预算,直接列入了中央政府预算。
(二)安排项目预算未先消化专项资金结余1.15亿元。
2008年,在编制专项检查费等14个延续项目预算时,只安排使用了这些项目以前年度累计结余资金1.56亿元中的4100.90万元,其余结余资金1.15亿元未做安排。
(三)新增项目资金结余较大。
1.2008年,安排的21个项目年末结余6108.20万元,平均资金结余率达47.08%。
2.2007年,所属信息网络中心用当年金财工程预算资金提前全部还清了金财工程国库借款。2008年该项目还款预算6000万元全部结余。
(四)往来款挂账1.20亿元,未纳入部门预算管理。
1.2001至2008年,将部本级预算中的项目经费共计6510万元(其中2008年925万元)拨付给信息网络中心并列报支出,但截至2008年底,信息网络中心按财政部要求向各省财政部门只拨付2714.60万元,结余3795.40万元挂账。
2.将部门预算改革前(2000年前)已列报支出的事业费等专项经费和待清理款项等共计8182.69万元,在往来账款中挂账,多年未动用。
(五)事业基金1.67亿元未纳入预算安排。
2005年以前部机关预算中财政事业费基本支出累计结余,仍有1.67亿元未纳入预算安排。
(六)2711.95万元项目预算未细化,基本支出预算中包括项目支出预算2780万元。
1.2008年,财政部批复所属单位年初预算时,将所属驻地方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专项检查费等项目预算共计2711.95万元,滞留本级未细化,年中才通过追加预算的方式下达。
2.2008年,财政部将财政部系统培训费2100万元编入财政部干部教育中心基本支出预算,将财政部会计资格评价中心专项印制费680万元编入该中心基本支出预算。
(七)政府采购不规范金额1.03亿元。
1.2008年,部本级及其负责的部分部门集中采购事项未编报政府采购预算,共支出6807.99万元;部本级的地方政府财政门户网站维护、软件服务费等项目,以及会议服务、印刷项目等,共计1393.96万元,未实行政府采购;在部门集中采购中将13个不符合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项目,按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共计1069.72万元。
2.2003年,财政部组织信息网络中心等单位进行小型机等设备招标采购时确定的采购第一包的中标金额为1622.98万元,但实际签订合同金额2165.29万元,超出的542.31万元未招标。
3.2007年至2008年,信息网络中心将中国政府采购网的运行维护项目507.98万元指定所属公司实施,未实行公开招标。
(八)2008年,所属机关服务中心出租财政部房产取得房租收入531.93万元,未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对上述问题,审计署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对财政性投资评审和专项核查工作经费预算未纳入部门预算管理的问题,要求编入本部门预算;对安排项目预算未先消化专项结余和未从严从紧编报预算、新增项目资金结余的问题,要求今后编报延续项目预算时应消化专项结余,对项目预算从严从紧编报;对挂账资金和结余事业基金消化力度不够的问题,要求纳入以后年度预算统筹安排;对年初部分项目预算未细化、将项目预算编入基本支出预算,以及未严格执行政府采购有关规定的问题,要求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纠正和整改;对机关服务中心房租收入未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的问题,要求将收入上缴国库。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审计署建议:财政部应从严从紧编报预算,继续加大消化结余资金的力度,防止资金长期沉淀,影响使用效益;加强政府采购管理,严格政府采购计划、预算、程序等方面的制度,建立规范政府采购活动的长效机制。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财政部在审计前开展了自查,并纠正了自查发现的问题。对这次审计发现的问题,财政部高度重视,要求有关单位端正思想、摆正态度,积极推进整改工作,将审计报告和审计决定涉及的问题分送各相关单位,要求在规定时限内按照审计决定和意见进行纠正。对未及时消化结余资金和事业基金的问题,已在编制2009年部门预算做了安排;对项目预算未细化和将项目预算编入基本支出预算等问题,将在2010年预算编制工作中解决;对未严格执行政府采购有关规定的问题,正在采取措施,严格执行有关制度。对其他涉及现行体制的问题,财政部正在研究解决中。
此外,对审计发现的少数管理不规范等问题,审计署另行出具了审计建议函,财政部已进行了整改。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2008年度
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2009年2月至3月,审计署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以下简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2008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并抽审了7个所属单位。
一、基本情况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为中央财政一级预算单位,部门预算由部本级和26个二级预算单位及项目执行单位的预算组成。
审计结果表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高度重视预算执行和财务管理工作,作为新组建部门(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2008年由原劳动保障部和原人事部合并后重新组建。故公告反映了重新组建前原来两个部门的情况),在组建后即积极完善内部控制制度。部本级及所属单位2008年度预算收支基本符合国家有关预算和财经法规的规定,会计处理基本符合会计法、相关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的规定,能够认真做好本部门预算编报的组织工作,进一步加强了预算和财务管理工作,建立健全了有关制度,认真整改以前年度审计发现的问题。但审计也发现了一些需要加以纠正和改进的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扩大项目经费使用范围92.15万元。
2008年底,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将部分项目超预算支出的92.15万元,调整到其他项目中列支,扩大了被调入项目的经费使用范围。
(二)从零余额账户划款到一般资金账户36.30万元。
2008年,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从零余额账户向一般资金账户划款36.30万元,其中印刷费33.41万元,福利费2.89万元。
(三)未经批准将2437万元非经营性资产出租经营。
2000年4月,在未办理相关审批手续的情况下,原劳动保障部机关服务局将该部所属的北京招待所楼房(账面原值2437万元)对外出租经营,租赁期为八年,后又通过签订两个补充协议,将租赁期延长至2012年。上述已收租金全部作为原劳动保障部机关服务局经营收入。
(四)编报和使用结余资金不规范,涉及金额1.11亿元。
1.原劳动保障部在编制2008年度部门预算时,未将部分上一年度延续项目的结余资金3337.97万元列入预算。
2.2008年,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在未将相关结余资金列入年度预算的情况下,把以前年度结余资金7763.78万元用于本年支出,其中:基本支出2221.37万元,项目支出5542.41万元。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对上述问题,审计署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对扩大项目经费使用范围的问题,要求归还原资金渠道,调整有关会计账目;对从零余额账户划款到一般资金账户的问题,要求今后严格按照规定管理;对未经批准将非经营性资产对外出租经营的问题,要求按规定纠正和整改;对编报和使用结余资金不规范的问题,要求今后在编报预算时,严格按规定执行。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审计署建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应进一步规范预算管理,强化预算约束意识;采取有效措施,做好预算管理的工作衔接;加强对所属单位的监督和管理,对所属单位的财政财务收支状况进行检查。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在审计前开展了自查,并纠正了自查发现的问题。对这次审计发现的问题,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高度重视,通过召开专题会议通报审计发现问题、研究制定整改措施,认真纠正和整改。对扩大项目经费使用范围的问题,已归还原资金渠道并作了调账处理;对从零余额账户划款到一般资金账户的问题,表示今后将严格按照规定执行;对未经批准将非经营性资产对外出租经营的问题,目前正在补办相关审批手续;对编报和使用结余资金不规范的问题,表示今后在编报预算时严格按相关规定执行。
此外,对审计发现的少数管理不规范等问题,审计署另行出具了审计建议函,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已进行了整改。
国土资源部2008年度
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2008年12月至2009年3月,审计署对国土资源部2008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并抽审了8个所属单位。
一、基本情况
国土资源部为中央财政一级预算单位,部门预算由部本级和68个二级预算单位的预算组成。
审计结果表明,国土资源部2008年度预算收支基本符合国家有关预算和财经法规的规定,会计处理基本符合会计法、相关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的规定,能够认真做好本部门预算编报的组织工作,进一步加强了预算和财务管理工作,完善了内部控制制度,认真整改以前年度审计发现的问题。但审计也发现了一些需要加以纠正和改进的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在组织培训时违规收费116.58万元。
2007年,国务院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国土资源部,以下简称调查办)在财政预算已安排培训经费的情况下,仍向参加培训的学员收取116.58万元,用于培训班支出36.61万元,结余79.97万元。
(二)2个所属单位虚报冒领财政资金861.65万元,向相关公司转移资金203.92万元。
1.2006年7月,所属广州海洋地质调查局(以下简称广海局)编报2007年预算时,虚报在职职工人数30人,相应多得财政资金59.10万元。
2.2005年和2007年,所属中国地质调查局发展研究中心下属北京联合地源软件技术有限公司在地质技术装备采购过程中通过虚报价格等方式,共计骗取专项资金802.55万元。
3.2008年5月,北京联合地源软件技术有限公司与相关公司串通,编造虚假的软件技术转让合同及有关付款协议书,以技术转让费名义向相关公司转移资金203.92万元。
(三)广海局从零余额账户套取财政资金773.05万元。
2005年12月至2006年1月,广海局在未签订任何合同的情况下,通过相关公司以支付设备款名义从零余额账户套取财政专项资金773.05万元。
(四)广海局自行扩大专项经费使用范围支出4114.39万元
2006至2008年,广海局在财政专项中列支离退休人员经费共计4114.39万元,其中2008年1304.04万元。
(五)2个所属单位私存私放资金6588.82万元,虚列支出1090万元。
1.2001年以来,广海局及其所属企业通过转移收入,虚列支出等方式套取资金共计6144.33万元私存私放(其中财政资金2112.15万元),用于违规发放津补贴、效益工资等支出623.56万元,造成直接损失358.09万元。审计指出该问题后,广海局及其所属企业已将私存私放资金的余额5369.22万元转回账内。
2.2006年12月以来,青岛海洋地质研究所(以下简称青岛所)所属青岛海洋地质工程勘察院(以下简称海勘院),用490万元虚假发票在国家专项中虚列支出,并将其中的150万元资金通过相关公司转出并私存私放,其余340万元挂往来账。2007年5月,海勘院以采购油料的名义在财政专项中虚列支出600万元,截至审计时尚有294.49万元存放于相关公司。
(六)2个所属单位账外资产3433.96万元。
2007至2008年,广海局、青岛所超出实际需求量采购柴油,分别形成账外库存4247吨和589吨,金额合计为3433.96万元。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对上述问题,审计署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对在组织培训时违规收费的问题,要求将收费余额上缴中央财政;对虚报冒领财政资金的问题,要求责成相关单位纠正;对广海局从零余额账户套取财政资金的问题,要求收回国土资源部,重新安排预算并报财政部批准后执行;对广海局自行扩大专项经费使用范围支出的问题,要求归还原资金渠道;对所属单位私存私放资金和虚列支出的问题,要求将私存私放的财政资金收回上缴中央财政,调整相关会计账目;对两个所属单位账外资产的问题,要求加强支出和资产管理。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审计署建议:国土资源部应加强对所属单位的日常监督管理,对管理混乱的单位采取切实措施进行整改;加大对事业单位办企业的清查力度,对事业单位与所属企业“一套人马,两块牌子”的做法予以规范;建立健全责任追究制度,强化责任,明确纪律。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国土资源部在审计前开展了自查,并纠正了自查发现的问题。对这次审计发现的问题,国土资源部高度重视,要求有关单位认真整改纠正,加强管理。对在组织培训时违规收费的问题,国土资源部已将收费余额收回,待上缴中央财政;对虚报冒领财政资金的问题,中国地质调查局发展研究中心已停止所属北京联合地源软件技术有限公司的经营活动,正组织对该公司进行审计和清算;对广海局从零余额账户套取财政资金的问题,广海局已把套取的财政资金退回零余额账户;对所属单位私存私放资金和虚列支出的问题,国土资源部已收回私存私放的资金,待上缴中央财政;对两个所属单位账外资产的问题,广海局和青岛所已对超量采购的柴油进行了核对确认,建立了资产明细账。审计发现的其他问题正在整改纠正中。
此外,对审计发现的少数管理不规范等问题,审计署另行出具了审计建议函,国土资源部正在进行整改。
环境保护部2008年度
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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