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取得房产证是否缴纳土地使用税、房产税?
——更新时间:2007-04-17 10:30:58 点击率: 4467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第二条规定:“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为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义务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第二条规定:“房产税由产权所有人缴纳,产权未确定及租赁纠纷未解决的,由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缴纳。”不论是否取得土地证和房产证,若属于城镇土地使用税和房产税的纳税义务人,则应按税法规定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和房产税。
由此可知,是否办理土地证和房产证并不是应否缴纳土地使用税和房产税的必要前提,房产用于生产经营,就按有关规定来缴纳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