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普粤财税咨询有限公司
重要通知 :
  • 2021年4月1日起公司股权转让变更,要先到税务局申报个人所得税,取得完税证明才能去工商办理变更。
  • 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减按1%预征率预缴增值税。
  • 《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  自2022年7月1日起施行。
  • 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
  • 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对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含本数)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
  • 2022年9月1日起,新设立、变更登记以及补发执照的,颁发新版本营业执照
  • 国家税务总局取消增值税扣税凭证认证确认期限(不再需要在360日内认证确认的限制)
  • 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允许先进制造业企业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5%抵减应纳增值税税额
  • 2023年1月1日起,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个人所得税项附加扣除可抵扣2000元/月/每孩
  • 2021年1月1日起制造业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由75%提高至100%
  • 2021年4月1日起公司股权转让变更,要先到税务局申报个人所得税,取得完税证明才能去工商办理变更。
  • 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减按1%预征率预缴增值税。
税率查询
财税专题
会计之家
劳动社保及公积金

广东 关于延迟执行2014社保年度养老保险缴费工资下限有关问题的通知 粤人社函〔2014〕1584号

——更新时间:2015-03-03 09:46:06 点击率: 4454

粤人社函〔2014〕1584号

各地级以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委)、地税局,横琴新区地税局,顺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税局,省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2014年6月26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省地税局联合下发《关于公布2014社会保险年度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工资上限和下限的通知》(粤人社函〔2014〕1339号),公布了2014社保年度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工资下限为2408元。由于《关于调整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工资下限有关问题的通知》(粤人社发〔2013〕268号)要求部分市于2014年底缴费工资下限过渡至全省统一标准,为平稳实施过渡,经省政府同意,决定延迟执行2014社保年度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工资下限,具体如下:

    2014年7月1日—2014年12月31日缴费工资下限仍按2139元执行,2014社保年度缴费工资下限标准2408元从2015年1月1日起执行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地方税务局

2014年7月24日  




版权所有: 广州市普粤财税咨询有限公司 粤ICP备-010100101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163号富星商贸大厦东塔15楼KL单元 邮政编码: 5106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