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普粤财税咨询有限公司
重要通知 :
  • 2021年4月1日起公司股权转让变更,要先到税务局申报个人所得税,取得完税证明才能去工商办理变更。
  • 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减按1%预征率预缴增值税。
  • 《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  自2022年7月1日起施行。
  • 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
  • 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对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含本数)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
  • 2022年9月1日起,新设立、变更登记以及补发执照的,颁发新版本营业执照
  • 国家税务总局取消增值税扣税凭证认证确认期限(不再需要在360日内认证确认的限制)
  • 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允许先进制造业企业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5%抵减应纳增值税税额
  • 2023年1月1日起,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个人所得税项附加扣除可抵扣2000元/月/每孩
  • 2021年1月1日起制造业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由75%提高至100%
  • 2021年4月1日起公司股权转让变更,要先到税务局申报个人所得税,取得完税证明才能去工商办理变更。
  • 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减按1%预征率预缴增值税。
税率查询
财税专题
会计之家
税收征管

扣缴税务登记

——更新时间:2007-04-24 06:35:47 点击率: 3944
扣缴税务登记

一、扣缴税务登记是指依法负有扣缴税款义务的扣缴义务人,发生扣缴义务时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的一种管理制度。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扣缴义务人,扣缴义务人包括代扣代缴义务人和代收代缴义务人。
二、纳税人需提供的相关资料
(一)《扣缴义务人登记表》;
(二)工商营业执照或其他核准执业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三)有关合同、章程、协议书和其它与扣缴税款有关的证件、资料;
(四)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及复印件;
(五)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业主和办税人员的居民身份证、护照或其它证明身份的合法证件及复印件;
(六)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三、流程图



版权所有: 广州市普粤财税咨询有限公司 粤ICP备-010100101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163号富星商贸大厦东塔15楼KL单元 邮政编码: 5106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