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普粤财税咨询有限公司
重要通知 :
  • 2021年4月1日起公司股权转让变更,要先到税务局申报个人所得税,取得完税证明才能去工商办理变更。
  • 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减按1%预征率预缴增值税。
  • 《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  自2022年7月1日起施行。
  • 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
  • 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对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含本数)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
  • 2022年9月1日起,新设立、变更登记以及补发执照的,颁发新版本营业执照
  • 国家税务总局取消增值税扣税凭证认证确认期限(不再需要在360日内认证确认的限制)
  • 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允许先进制造业企业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5%抵减应纳增值税税额
  • 2023年1月1日起,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个人所得税项附加扣除可抵扣2000元/月/每孩
  • 2021年1月1日起制造业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由75%提高至100%
  • 2021年4月1日起公司股权转让变更,要先到税务局申报个人所得税,取得完税证明才能去工商办理变更。
  • 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减按1%预征率预缴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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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区分广告费与业务宣传费?

——更新时间:2007-05-09 10:44:17 点击率: 3867
    某公司即将举办一项大型展销活动,活动过程中支付一笔业务宣传推介费用,该公司财务人员小李不知道该记入广告费还是业务宣传费,对于两者的区分他很头疼,因为他知道两者的税前列支也不相同,为此,从事会计的对小李拨通了广州地税12366地税咨询台。
    据咨询员的解释:业务宣传费是企业开展业务宣传活动所支付的费用,主要是指未通过媒体的广告性支出,包括企业发放的印有企业标志的礼品、纪念品等;广告费则是企业通过媒体向公众介绍商品、劳务和企业信息等发生的相关费用。
    根据税法的规定,企业在计算企业所得税时,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属于应按照规定的范围、标准进行税前扣除的项目,但对于实际列支数额高于税前扣除标准的部分要做好相应的纳税调整。
    据介绍,纳税人每一纳税年度发生的业务宣传费,包括未通过媒体的广告性支出,在不超过销售营业收入5‰范围内,则可据实扣除。发生的广告费支出不超过销售(营业)收入2%的,可据实扣除;超过部分可无限期向以后纳税年度结转,但每年结转扣除的数额加上当年发生的广告费支出不得超过当年销售收入的2%。粮食类白酒(含薯类)的广告和业务宣传费不得在税前扣除。纳税人申报扣除的广告费支出必须符合三个条件:广告是通过经工商部门批准的专门机构制作的;已实际支付费用,并已取得相应发票;通过一定的媒体传播。
    地税局提醒纳税人:广告费与业务宣传费在不同行业有不同的税收政策规定扣除标准,纳税人应严格区分,并按照规定的范围、标准进行税前扣除,对于实际列支数额高于税前扣除标准的部分要做好相应的纳税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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