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凭证免纳印花税?
——更新时间:2007-04-17 10:01:10 点击率: 4312
对财产所有人将财产赠给政府、社会福利单位、学校所书立的书据,免纳印花税。社会福利单位,是指抚养孤老伤残的社会福利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以下简称《印花税暂行条例》)第四条第(三)款规定,对下列凭证免纳印花税:①国家指定的收购部门与村民委员会、农民个人书立的农副产品收购合同;②无息、贴息贷款合同;③外国政府或者国际金融组织向我国政府及国家金融机构提供优惠贷款所书立的合同。
印花税采取列举征税的办法,凡印花税税目税率表没有列举征税的凭证以及经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批准免税的其他凭证,不征印花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