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办函〔2015〕360号
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工作分工方案》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各地、各部门要认真按照《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实施意见》(粤府〔2015〕25号)有关工作要求,进一步细化和分解工作任务,研究制定具体实施措施。对涉及多个部门职能的工作,牵头部门要加强统筹协调,各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确保分工方案中提出的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各地、各部门要在每年11月底前将工作落实情况报省民政厅,由省民政厅综合汇总后上报省人民政府。
附件下载: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工作分工方案的通知
2015年7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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