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一:《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扩大小规模纳税人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试点范围等事项公告》自2019年3月1日起施行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8号
重要变化1:从2019年3月1日起,小规模自开专票试点范围由5个扩大至8个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8号
税务总局与2016年8月1日起开展小规模纳税人自开专票试点,目前有8个试点行业的小规模纳税人可以自开专票:
①住宿业
②鉴证咨询业
③建筑业
④工业
⑤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⑥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⑦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⑧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重要变化2:自2019年3月1日起,将取消增值税发票认证的纳税人范围扩大至全部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也即是全部一般纳税人均可以勾选进项,与纳税信用不挂勾!
所谓取消增值税发票认证,就是由手工扫描需要抵扣的纸质发票,调整为由纳税人网上选择确认需要抵扣的增值税发票电子信息,是税务系统深化“放管服”改革的重要举措。手工扫描需要抵扣的纸质发票有两种方式,一种是纳税人自行购置扫描设备进行网上认证,另一种是前往办税服务厅办理发票认证。将取消增值税发票认证的纳税人范围扩大至全部一般纳税人后,能够节约纳税人因购买扫描设备产生的经济成本,减少纳税人前往税务机关认证发票所花费的时间,进一步减轻纳税人的办税负担,是税务部门推出的一项利民、惠民、便民的办税服务措施。
政策二:《财政部 海关总署 税务总局 药监局 关于罕见病药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 财税[2019]24号
自2019年3月1日起,对首批21个罕见病药品和4个原料药,参照抗癌药对进口环节减按3%征收增值税,国内环节可选择按3%简易办法计征增值税。
上述纳税人选择简易办法计算缴纳增值税后,36个月内不得变更。
政策三:《专利代理条例》2019年3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第706号
《专利代理条例》已经2018年9月6日国务院第23次常务会议修订通过,现将修订后的《专利代理条例》公布,自2019年3月1日起施行。
新版条例将“专利代理人”的称谓修改为“专利代理师”,同时对专利代理师执业准入制度进行调整,一是降低参加考试门槛,二是取消执业证,建立专利代理师执业备案制度。同时鼓励专利代理机构和专利代理师为小微企业以及无收入或者低收入的发明人、设计人提供专利代理援助服务。
条例所称专利代理,是指专利代理机构接受委托,以委托人的名义在代理权限范围内办理专利申请、宣告专利权无效等专利事务的行为。
政策四:《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将代替2009年修订的标准,自2019年3月1日起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公告2018年第15号
新标准明确了85种化学品的临界量,并公布了重大危险源分级指标的计算方法,达到这个量就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
业内专家分析指出,对比两版标准,新版《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把对“危险化学品”的定义修改为:具有毒害、腐蚀、爆炸、燃烧、助燃等性质,对人体、设施、环境具有危害的剧毒化学品和其他化学品。同时,对“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定义修改为:长期地或临时地生产、储存、使用和经营危险化学品,且危险化学品的数量等于或超过临界量的单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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