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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9月1日施行的财税政策

——更新时间:2019-09-30 04:17:24 点击率: 2459

政策一、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法

2019年8月26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

本法自2020年9月1日起施行。1993年12月25日国务院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暂行条例》同时废止。


政策二、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十八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于2018年12月29日通过,自2019年9月1日起施行。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占用耕地建设建筑物、构建物或从事非农业建设的单位和个人,为耕地占用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法规定缴纳耕地占用税。占用耕地建设农田水利设施的,不缴纳耕地占用税。耕地占用税以纳税人实际占用的耕地面积为计税依据,按照规定的适用税额一次性征收,应纳税额为纳税人实际占用耕地面积(平方米)乘以适用税额。

2007年12月1日国务院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同时废止。


政策三、财政部税务总局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生态环境部关于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法实施办法》的公告财政部公告2019年第81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法实施办法》明确了经批准占用耕地的,纳税人为农田地转用审批文件中标明的建设用地人;农用地转用审批文件中未标明建设用地人的,纳税人为用地申请人,其中用地申请人为各级人民政府的,由同地土地储备中心、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或政府委托的其他部门、单位履行耕地占用税申报纳税义务。未经批准占用耕地的,纳税人为实际用地人。纳税人占用耕地,应当在耕地所在地申报纳税。纳税人占地类型、占地面积和占地时间等纳税申报数据材料以自然资源等相关部门提供的相关材料为准;未提供相关材料或者材料信息不完整泊,经主管税务机关提出申请,由自然资源等相关部门自收到申请之日起30日内出具认定意见。《实施办法》自2019年9月1日起施行。


政策四、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耕地占用税征收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30号

《公告》明确了耕地占用税以纳税人实际占用的属于耕地占用税征税范围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按应税土地当地适用税额计税,实行一次性征收;耕地占税税实行全国统一纳税申报表。《公告》自2019年9月1日起施行。

国税发【2001】110号、国税发【2007】129号、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2号发布、2018年第31号修改同时废止。


政策五、财政部 税务总局 关于明确部分先进制造业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的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84号

自2019年6月1日起,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部分先进制造业纳税人,可以自2019年7月及以后纳税申报期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增量留抵税额:

1.增量留抵税额大于零;

2.纳税信用等级为A级或者B级;

3.申请退税前36个月未发生骗取留抵退税、出口退税或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情形;

4.申请退税前36个月未因偷税被税务机关处罚两次及以上;

5.自2019年4月1日起未享受即征即退、先征后返(退)政策。

公告所称部分先进制造业纳税人,是指按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生产并销售非金属矿物制品、通用设备、专用设备及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销售额占全部销售额的比重超过50%的纳税人。

上述销售额比重根据纳税人申请退税前连续12个月的销售额计算确定;申请退税前经营期不满12个月但满3个月的,按照实际经营期的销售额计算确定。

符合39号公告和本公告规定的纳税人向其主管税务机关提交留抵退税申请。对符合留抵退税条件的,税务机关在完成退税审核后,开具税收收入退还书,直接送交同级国库办理退库。


政策六、关于金融企业涉农贷款和中小企业贷款损失准备金税前扣除有关政策的公告8月23日发布,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85号

对其涉农贷款和中小企业贷款进行风险分类后,按照以下比例计提的贷款损失准备金,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一)关注类贷款,计提比例为2%;

(二)次级类贷款,计提比例为25%;

(三)可疑类贷款,计提比例为50%;

(四)损失类贷款,计提比例为100%。

本公告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至2023年12月31日。


政策七、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关于广东省电子税务局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网页版“一键申报”功能上线的温馨提示

广东省电子税务局现已全面升级优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网页版申报功能,实现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网页版“一键申报”。该功能通过关联纳税人的发票数据,实现进销项发票数据自动获取和统计、申报表对应栏次自动生成以及涉税业务自动提醒,进一步简化申报表填报步骤,压缩办税时间。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电子税务局网页版“一键申报”功能已于2019年6月20日正式上线,具体操作步骤详见附件《广东省电子税务局增值税(适用于一般纳税人)纳税申报操作手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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