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始凭证按其来源不同,分为自制凭证和外来凭证两种。对于外来凭证,不在企业会计制度设计的范围之内。因而原始凭证的设计侧重于自制原始凭证的设计。
在设计自制原始凭证时,应着重考虑下列几个问题:①每一类经济业务发生时需要记录哪些方面的内容;②处理各类经济业务分别需要经由哪些手续;③据以编制记账凭证或登记分类账、日记账时各有哪些要求;④审核原始凭证应把握哪些要件等。据此规定原始凭证设计的种类、内容、格式和联次等。
原始凭证设计的基本内容包括:原始凭证的名称;接受凭证单位的名称;填制凭证的日期;经济业务的内容摘要;经济业务所涉及到的数量、单价和金额;填制凭证单位、人员的签章;凭证的编号;凭证的联次、附件等。
设计原始凭证的基本步骤包括以下五个方面:
第一, 确定所需原始凭证的种类。
第二, 明确各种原始凭证的用途。
第三, 拟定原始凭证的格式。
第四, 规定原始凭证的传递程序。
第五, 严格原始凭证的保管制度。
在原始凭证设计过程中,还应注意遵循下列要求:
第一, 要适应企业生产经营的特点,兼顾统计部门、业务部门以及其他有关部门对业务管理的具体要求;
第二, 要适应企业内部机构设置和人员分工情况,贯彻内部控制制度,加强各业务部门和经办人员的责任意识,防止错误及舞弊行为;
第三, 要保证会计凭证简便易行,促使会计信息及时、高效传递;
第四,要正确处理好借鉴与改进的关系,尤其对于有统一规范格式的原始凭证,如非必要应尽量采用,以简化设计工作,保证会计实务规范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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