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凭证设计的原则
——更新时间:2006-09-27 05:34:30 点击率: 4202
会计凭证设计,就是根据被设计单位实际情况,对凭证的种类、内容、用途、格式、传递程序作出科学的规划,绘制出科学、规范的格式,以便为完整、及时、真实地记录经济活动提供所需要的信息载体。同时在设计会计凭证时,还需考虑凭证的整理、审核、保管等问题,总的来说,会计凭证设计应遵循以下原则:
(1)清晰性原则。原始凭证是对经济业务的写实,记账凭证是对经济业务的科学分类,故清晰性原则的含义是:①能全面反映经济活动的真实情况,例如经济活动的发生时间、地点、内容、责任等情况,使人们一看便知而不致产生疑问;②凭证要素齐全,例如对外原始凭证中应设计凭证名称、填制日期、填制单位、接受单位、业务内容、数量、单价、计量单位、金额大写与小写、填制人签章等内容;③中心内容或主要内容应排列在凭证的重要位置;④对记账凭证而言,科目对应关系要清楚,不仅要有总账科目的位置,还要有明细科目的位置;⑤颜色显明、易于区分不同用途的联次,如收款收据一般为三联,第一联给交款人,第二联记账,第三联为存根,各联颜色应有明显区别并标明各联联次。
(2)经济性原则。经济性原则要求设计者做到:①尽量考虑一证两用或多用,以节约纸张和减少数字的转抄。如借款凭证代付款凭证,银行各种结算凭证既是原始凭证又是记账凭证等;②凭证面积以能充分反映业务内容为原则,不宜过大或过小,过大浪费纸张,增加了印刷成本,过小不便于保管;③专用凭证的常用项目应事先印刷在凭证上,以免手写耽误时间且影响整洁和美观。
(3)统一性原则。统一性原则要求凭证的内容和格式应尽量做到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