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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船税法

[2007.04]广东省车船税的具体适用税额

——更新时间:2007-05-09 09:22:52 点击率: 5454

 

广东省车船税的具体适用税额

2007年04月29日

 

计税单位:元/辆.年、元/吨(自重)年
税目
计税标准
每年税额
备注
载客汽车
大型客车核定载客≥20人
600元/辆
包括电车
中型客车
核定载客10~19人
480元/辆
小型客车
核定载客≤9人
420元/辆
 
微型客车
发动机汽缸总排气量≤1升
240元/辆
 
载货汽车
按自重
96元/吨
包括半挂牵引车、挂车
三轮汽车
 
96元/吨
 
低速货车
 
96元/吨
 
专项作业车
 
96元/吨
指装置有专用设备和器具,用于专项作业的汽车
轮式专用机械车
 
96元/吨
指有装卸、挖掘、平整、设备的轮式自行机械
客货两用车
 
96元/吨
 
摩托车
 
96元/吨
 
船舶
净吨位≥10001吨
6元/吨
拖船是指专门用于拖(推)动运输船舶的专业作业船舶。拖船和非激动驳船分别按船舶税额的50%计算。
净吨位2001吨-10000吨
5元/吨
净吨位201吨-2000吨
4元/吨
净吨位≤200吨
3元/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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