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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税

在建制镇行政区域内,从事工、商、服务业的个人自有自用房产应交纳房地产税吗?

——更新时间:2007-04-17 10:21:19 点击率: 3919
    请问,即房产税是否在我省全面向个人开征?(据我所知,我省有些地方只向单位开征,并未向个人开征)如果个人需交房产税的话,应缴多少种相关的税项,税率是多少?
    房产税是按照房产原值或租金收入向产权所有人征收的一种税。按照房产税有关规定,个人自有自用的非营业用的房产,免征房产税。但对营业用或出租的房产历来是征收房产税的。省政府粤府函[1999]212号文再次明确,在建制镇的行政区域内,一切单位和个人,从事工业、商业、服务业(包括房屋租赁)的房产和使用的土地,都必须依照规定缴纳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依照房产税条例规定:按租金收入计征房产税的税率为12%。为配合住房制度改革,支持住房租赁市场健康发展,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0]125号文规定(下同),从2001年1月1日起,对个人按市场价格出租的居民住房,房产税暂减按4%的税率征收。土地使用税实行定额税率,是根据市政建设状况、经济繁荣程度等条件确定每平方米年税额标准的。
    (注:房屋出租应纳各项税收,在营业税部分有专门论述,这里不予重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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