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具红字运输业发票通知单审批办税流程
——更新时间:2014-09-11 10:54:10 点击率: 3817
一、标题: 开具红字运输业发票通知单审批办税流程 二、业务概述: ywgs在开具红字发票前,如无法收回全部联次,受票方应向主管税务机关填报《开具红字公路、内河货物运输业发票申请单》(以下简称《申请单》)。受票方为营业税纳税人的,向主管地方税务局填报《申请单》,受票方为增值税纳税人的,向主管国家税务局填报《申请单》。 三、政策依据: zcyj《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新版公路、内河货物运输业统一发票有关使用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7)101号) 四、办理部门: blbm受票方为营业税纳税人的,向主管地方税务局填报《申请单》,受票方为增值税纳税人的,向主管国家税务局填报《申请单》。 五、纳税人办理时限: blsx暂时没有内容! 六、税务机关办结时限: bjsx提供资料完整、填写内容准确、各项手续齐全,符合条件的当场办结。 七、办理地点: bldd主管税务机关 八、应提供资料: tgzl《申请单》一式两联:第一联由受票方留存,第二联由受票方主管税务机关留存。 《申请单》应加盖受票方财务专用章或发票专用章。 九、办事程序: bscx一、受理审核 主管税务机关对纳税人填报的《申请单》进行审核,发现报送的资料不完整不齐全,存在疑点,未按照规定加盖印章,或者填写内容不符合规定等情况应当场一次性告知纳税人补正。 二、核准出具 审核无误的,主管税务机关当场出具《开具红字公路、内河货物运输业发票通知单》(以下简称《通知单》)。《通知单》一式三联:第一联由受票方主管税务机关留存;第二联由受票方送交承运方留存;第三联由受票方留存。《通知单》应加盖主管税务机关印章。《通知单》应与《申请单》一一对应。?? 三、资料归档 税务机关应将《通知单》按月依次装订成册,并比照发票保管规定管理。 十、告知文书: gzws《开具红字公路、内河货物运输业发票通知单》 十一、其他说明: 暂时没有内容!
版权所有: 广州市普粤财税咨询有限公司 粤ICP备-05080835
本站云主机由第一主机提供 技术支持:广州励网网络科技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159号富星商贸大厦西塔17楼D单元 邮政编码: 5106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