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普粤财税咨询有限公司
重要通知 :
税率查询
财税专题
会计之家
发票管理

企业衔头发票印制审批(行政许可)办税流程

——更新时间:2014-09-11 10:54:06 点击率: 3727

一、标题:
企业衔头发票印制审批(行政许可)办税流程
二、业务概述:
有固定生产经营场所、财务和发票管理制度健全的纳税人,发票使用量较大或统一发票式样不能满足经营活动需要的,可以向省以上税务机关申请印有本单位名称的发票。
三、政策依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税务行政许可若干问题的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清理简并纳税人报送涉税资料有关问题的通知 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的决定
四、办理部门:
主管税务机关
五、纳税人办理时限:

六、税务机关办结时限:
提供资料完整、填写内容准确、各项手续齐全,符合受理条件的自受理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转下一环节;本涉税事项自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办结。
七、办理地点:
暂时没有内容!
八、应提供资料:
一、纳税人应提供主表、份数: (一)《税务行政许可申请表》,1份 (二)《企业衔头发票印制申请审批表》,1份 二、纳税人应提供资料: 企业自行设计的本单位发票式样
九、办事程序:
一、受理环节 (一)审核、录入资料 1.审核证件资料是否齐全、合法、有效; 2.纸质资料不全或者填写内容不符合规定的,应当场一次性告知纳税人补正或重新填报,不符合要求的,制作《税务行政许可不予受理通知书》。 3.符合条件的制作《税务行政许可受理通知书》《文书受理回执单》或《税务文书领取通知单》 (二)转下一环节 审核无误后,将纳税人报送的所有资料转下一环节。 二、后续环节 接收上环节转来的信息资料,进行案头审核,根据实际情况需要对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进行实地调查,主要审核以下内容: (一)案头审核 纳税人《企业衔头发票印制申请审批表》上填写的申请衔头发票信息是否准确,印制发票理由是否合理。 (二)调查审批 实地调查纳税人的实际生产经营情况与《企业衔头发票印制申请审批表》的申请理由是否相符。 通过以上审核调查,确定审批结果,签署审批意见,制作《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或《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送达纳税人,其他资料归档。
十、告知文书:
暂时没有内容!
十一、其他说明:
增值税专用发票由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确定的企业印制;其他发票,按照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的规定,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机关确定的企业印制。禁止私自印制、伪造、变造发票。



版权所有: 广州市普粤财税咨询有限公司 粤ICP备-05080835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159号富星商贸大厦西塔17楼D单元 邮政编码: 5106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