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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保证申请确认办税流程

——更新时间:2014-09-11 10:59:42 点击率: 2485

一、标题:
纳税保证申请确认办税流程
二、业务概述:
纳税保证是纳税担保的一种方式,是指纳税保证人向税务机关保证,当纳税人未按照税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税务机关确定的期限缴清税款、滞纳金时,由纳税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缴纳税款及滞纳金的行为。
纳税义务人所提供的经税务机关认可的纳税担保人与税务机关约定,当纳税义务人不履行纳税义务时,纳税担保人履行纳税义务或者承担连带责任。
三、政策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主席令(2001)第049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62号) ; 《税务行政复议规则》(国家税务总局令(2010)第021号 ) 《纳税担保试行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2005〕第11号)。
四、办理部门:
纳税保证申请确认,应由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税务机关负责。
五、纳税人办理时限:
1.税务机关有根据认为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有逃避纳税义务行为,在规定的纳税期之前经责令其限期缴纳应纳税款,在限期内发现纳税人有明显的转移、隐匿其应纳税的商品、货物以及其他财产或者应纳税收入的迹象,责成纳税人提供纳税担保的,应在责成提供纳税担保的期限内;? 2.欠缴税款、滞纳金的纳税人或者其法定代表人需要出境之前;? 3.纳税人同税务机关在纳税上发生争议而未缴清税款,在申请行政复议之前。?
六、税务机关办结时限:
提供资料完整、填写内容准确、各项手续齐全,符合受理条件的自受理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转下一环节;本涉税事项自受理之日起10工作日内办结。
七、办理地点:
相应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税务机关。
八、应提供资料:
1.《纳税担保书》; 2.《纳税担保财产清单》。
九、办事程序:
纳税保证申请确认,应向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税务机关申请。
十、告知文书:
《纳税担保书》
十一、其他说明:
暂时没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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