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公司请了几个人,但没有帮他们购买社保,我想问下:1.他们的报酬支出可否在税前列支,在企业所得税查账征收下会不会当调增项.2.他们的报酬是算工资薪金还是劳务报酬。
——更新时间:2009-06-24 10:17:47 点击率: 3709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规定:“工资、薪金所得是属于非独立个人劳务活动,即在机关、团体、学校、部队、企业、事业单位及其他组织中任职、受雇而取到的报酬;而劳务报酬所得,则是个人独立从事各种技艺、提供各项劳务取得的报酬。”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企业发生的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准予扣除。” 因此,您公司请的人员可根据上述个人所得税标准判断是工资薪金还是劳务报酬,是工资薪金的按月申报代扣代缴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是劳务报酬的按次代扣代缴劳务报酬个人所得税。同时,根据《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规定您单位应按受雇的人员人数申报缴纳社会保险费。同时,目前企业所得税对于工资薪金或劳务报酬的支出是否允许税前扣除,不与是否购买社保挂钩;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准予在税前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