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普粤财税咨询有限公司
重要通知 :
税率查询
财税专题
会计之家
个人所得税常识

个人从单位支取的房租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吗?

——更新时间:2009-12-28 10:07:11 点击率: 4841

问题内容:  

    我在一单位上班,现在是租房住,房租由单位承担,单位说我领取的房租要让我缴纳个人所得税,我想问一下应该缴纳个人所得税吗?税率是多少?

  

回复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规定:
  “(一)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籍个人取得有关补贴征免个人所得税执行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7]54号)规定:
  “一、对外籍个人以非现金形式或实报实销形式取得的合理的住房补贴、伙食补贴和洗衣费免征个人所得税,应由纳税人在初次取得上述补贴或上述补贴数额、支付方式发生变化的月份的次月进行工资薪金所得税,应由纳税人在初次取上述补贴或上述补贴数额、支付方式发生变化的月份的次月进行工资薪金所得纳税申报时,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供上述补贴的有效凭证,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准确认免税。”
   
  根据上述规定,对于您个人取得的房租,如果您是外籍个人,那么您以非现金形式或实报实销形式取得的合理的住房补贴免征个人所得税。否则,要并入当月工资、薪金所得计征个人所得税。
  

国家税务总局
2009/12/25


版权所有: 广州市普粤财税咨询有限公司 粤ICP备-05080835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159号富星商贸大厦西塔17楼D单元 邮政编码: 5106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