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认定其他业务收入?
首先,应按工商营业执照上注明的兼营业务范围来确定。凡是属于兼营业务范围的,其取得的收入都属于其他业务收入。
其次,按企业适用的会计政策来确定。《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主要会计科目和主要账务处理》“6051其他业务收入”中规定,本科目核算企业根据收入准则确认的除主营业务以外的其他经营活动实现的收入,包括出租固定资产、出租无形资产、出租包装物和商品、销售材料等实现的收入。《小企业会计准则——会计科目、主要账务处理和财务报表》“5051其他业务收入”中规定,本科目核算小企业确认的除主营业务活动以外其他日常生产经营活动实现的收入。包括出租固定资产、出租无形资产、销售材料等实现的收入。
如何认定营业外收入?
首先,应考虑收入与经营活动有无直接关系。
其次,按企业适用的会计政策来确定。《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主要会计科目和主要账务处理》“6301营业外收入”中规定,本科目核算企业发生的与其经营活动无直接关系的各项净收入,主要包括处置非流动资产利得、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利得、债务重组利得、罚没利得、政府补助利得、确实无法支付而按规定程序经批准后转作营业外收入的应付款项等。
《小企业会计准则——会计科目、主要账务处理和财务报表》“5301营业外收入”中规定,本科目核算小企业实现的各项营业外收入。包括非流动资产处置净收益、政府补助、捐赠收入、盘盈收益、汇兑损益、出租包装物和商品的租金收入、逾期未退包装物押金收益、确实无法偿付的应付款项、已作坏账损失处理后又收回的应收款项、违约金收益等版权所有: 广州市普粤财税咨询有限公司 粤ICP备-050808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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