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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关于印发国有林场和苗圃执行《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的补充规定和衔接规定的通知2-2 财会[2018]11号

——更新时间:2018-07-18 11:55:04 点击率: 6247


附表4:

      林场原“大账”与基建账会计科目对照表

“大账”会计科目 基建账会计科目
编号 名称 编号 名称
一、资产类
1001 库存现金 233 现金
1002 银行存款 232 银行存款
1003 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 234 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
1201 财政应返还额度 235 财政应返还额度
1101 短期投资 281 有价证券
1501 长期投资
1212 应收账款 251 应收有偿调出器材及工程款
1211 应收票据 253 应收票据
1215 其他应收款 252 其他应收款
261 拨付所属投资借款
151 固定资产 201 固定资产
155 累计折旧 202 累计折旧
159 在建工程 101 建筑安装工程投资
102 设备投资
103 待摊投资
104 其他投资
211 器材采购
212 采购保管费
213 库存设备
214 库存材料
218 材料成本差异
219 委托加工器材
1213 预付账款 241 预付备料款
242 预付工程款
156 固定资产清理 203 固定资产清理
181 待处理财产损溢 271 待处理财产损失
二、负债类
2101 应缴款项 362 应交基建包干节余(应交财政部分)
363 应交基建收入(应交财政部分)
364 其他应交款(应交财政部分)
221 应交税金 361 应交税金
211 应付工资 341 应付工资
214 应付福利费 342 应付福利费
2202 应付账款 331 应付器材款
332 应付工程款(1年以内注1偿还的)
351 应付有偿调入器材及工程款
2201 应付票据 353 应付票据
2207 其他应付款 352 其他应付款
362 应交基建包干节余(非应交财政部分)
363 应交基建收入(非应交财政部分)
364 其他应交款(非应交财政部分)
222 其他应交款[未设“应缴款项”科目的] 362 应交基建包干节余
363 应交基建收入
364 其他应交款
261 长期应付款 332 应付工程款(超过1年注2偿还的)
2001 短期借款 304 基建投资借款(1年以内偿还)
305 上级拨入投资借款(1年以内偿还)
306 其他借款(1年以内偿还)
241 长期借款 304 基建投资借款(1年以上偿还)
305 上级拨入投资借款(1年以上偿还)
306 其他借款(1年以上偿还)
三、净资产类
3401 财政补助结转(余) 301 基建拨款(余额中属于同级财政拨款的剩余资金)
401 留成收入(属于同级财政拨款形成的部分)
206 专项应付款 301 基建拨款(余额中属于非同级财政拨款的剩余资金)
401 留成收入(属于非同级财政拨款形成的部分)

      注1:含1年,以下同。
      注2:不含1年,以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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