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公告2018年第63号
为了贯彻落实国务院“放管服”改革关于“减证便民”有关要求,海关总署近日对84部现行规章进行集中修订,对涉及的行政行政许可法律文书进行了调整,现将格式文本予以公布。
本公告自2018年7月1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海关总署
2018年6月21日
附件:
1.行政许可申请补正通知书
2.行政许可申请不予受理通知书
3.延长行政许可审查期限通知书
4.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5.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6.准予延续行政许可决定书
7.准予变更行政许可决定书
8.撤销行政许可决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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